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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网站共同呼吁援助九江地震灾区倡议书

百家网站共同呼吁援助九江地震灾区倡议书

http://news.qq.com 2005年11月28日17:43  腾讯网  

各位网民:

2005年11月26日8时49分,江西省九江县、瑞昌市交界处的九江县新塘乡四华村发生5.7级地震。此后又发生了数百次余震。地震波及到九江、南昌点击查看南昌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上饶、抚州、宜春、景德镇、赣州等市范围内的50多个县(市、区)。其中,九江县、瑞昌市灾情尤为严重。据初步统计,全省受灾人口564万人,因灾死亡12人,紧急避险280万人,紧急转移安置60万人;倒塌房屋18000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11000多间,损坏房屋15万间;部分县市通信、水电中断,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

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灾情,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当地政府启动了紧急救灾预案,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抗震救灾工作。26日下午起,江西省红十字会的救灾人员就分批赶赴九江、瑞昌,为灾区提供紧急救灾物资。目前,灾区群众情绪稳定,社会各方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救灾工作井然有序。

2005年11月26日9时18分,此次地震的首条新闻经中国江西网发布之后,有关此次地震的消息迅即在数以万计的网站传播,灾情引起了网民的热切关注。广大网民不分疆域、不分种族、不分老幼,纷纷通过互联网技术了解灾情、问候亲人、表达爱心,并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献计献策。地震灾害无情,但网上却充满真情。

2005年11月28日,江西省红十字会、中国江西网联合百家中文网站共同向全体网民发出呼吁:“献博大爱心,助地震灾区。”参与灾区重建真情传递行动。伸出您的援助之手,为受灾群众给予您力所能及的物质和经济上的援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因了您的援助,灾区的伤病者将能更早康复,饥寒者将有更多温饱,失屋者将得更安全庇护,失学者将会更快回到课堂……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30号文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接受捐款及使用情况,我们将会在中国江西网(http://www.jxcn.cn)和江西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jxredcross.org.cn)上发布。

衷心感谢您的爱心和支持!

【附】捐赠联系地址:

单位名称:江西省红十字会

捐赠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10号

捐赠热线:0791-6210586 62566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省府大院分理处

帐 号:1502206509024926606

江西省红十字会

腾讯网等100家中文网站

2005年11月28日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9日, 星期二 15:39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热血谱就爱心歌——记全国首家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创立者林瑞班
 

——记全国首家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创立者林瑞班

   

十几年来,全国首家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创立者林瑞班,用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开展无偿献血、捐献骨髓、敬老助残、捐资助学、环境保护、拥军优属、社区服务等公益事业,先后获得第二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中华慈善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十大杰出青年、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等荣誉,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省、市几十家新闻媒体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  

创建全国首家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

19955月,林瑞班从《三明日报》上看到了《无偿献血倡议书》后,就独自来到三明市中心血站参加无偿献血。如今,他已无偿献血55次(其中成分献血27次),累计献血量达50600毫升,相当于10个成年人的体内血量总和。 

19978月开始,林瑞班用业余时间来筹备组建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在这支热心队伍的带动下,1997年三明市无偿献血人数首次突破千人大关,达1169人。19971029日,林瑞班成为福建省首批(仅2个)全国无偿献血金杯奖获得者。 

 通过半年多的宣传发动,199859日,全国首家、群众自发组织的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林瑞班当选为协会会长。从此,他们在全国开创了用志愿者形式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先河。  

几年来,协会已发展会员近千人,有团体会员32家。在协会的影响带动下,1998年无偿献血人数、无偿献血量是前三年总和的两倍,1999年首次突破万人大关,达11529人。2003年以来,三明市的临床用血已完全来源于无偿献血。协会先后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福建省无偿献血促进奖、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十大标兵队等荣誉称号。  

殚思竭力,想方设法,拓展无偿献血事业

协会成立后,林瑞班四处奔跑、多方联络,亲自上街现身示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他创办了协会刊物《生命之泉》,并依靠新闻媒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小小说选刊》、《今古传奇》等刊物,也被林瑞班感动,无偿帮助刊登 “欢迎加入无偿献血、捐献骨髓志愿者行列标语。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林瑞班宣传无偿献血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1999年起,他在互联网上用无偿献血者的网名宣传无偿献血,在多家网站开设爱心献血屋爱心与健康林瑞班与无偿献血等专栏,并发起征集万人网络同签名宣传无偿献血活动。他的个人网站爱心献血屋(网址:http://wcxx.99927.com/)吸引了众多网友。

林瑞班应邀到全省各地巡回做报告,省内外许多地方纷纷向林瑞班取经,借鉴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做法和经验,各地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如雨后春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在不断扩大…… 

他痴心于无偿献血事业:晋京参加表彰会,虚心向先进城市代表取经;到福州出差,专程向省红十字会领导求教;有空时,怀揣联络簿,走访志愿者;不论何时、何地,逢人就宣传无偿献血。

为了更好地有序地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他按会员的血型,分成四大组,再按十人为一小组,设一个组长,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他精心设计,打印出一份份会员情况登记表,编制成一本本会员联络簿。一旦需要,需要几组,召之即来,来后即献,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为了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中,他提出了对无偿献血量累计达10002000300040006000800010000毫升的会员分别授予一至五星级优秀会员特别杰出会员终生荣誉会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199811月,林瑞班发动志愿者组成福建省首支无偿献血应急队,有各类血型队员,并设有稀有血型分队。有一次,三明市第一医院施行全市首例骨髓移植,手术病人需要新鲜血液。一个传呼,一个电话,应急队30多名志愿者立声就到,手术成功了。

血库告急,病人需要什么样的血型,血站与林瑞班一联系,符合血型的应急队员便如天兵神将从天而降。几年来,林瑞班已70多次召集应急队员无偿献血,救死扶伤。2004年夏天,三明市区O型、AB型血告急,林瑞班以协会名义通过发布手机短信方式,号召志愿者和市民参加无偿献血。 爱心激起千层浪,短信发出短短5天,就有近400名志愿者参加献血,拉开了夏季战血荒爱心接力赛的序幕。

他还在协会中带头捐献机采成分血,并在会员中大力进行倡导。 

就连个人的婚姻大事,林瑞班都把它与无偿献血事业有机结合起来,20035月,在三明市中心血站的流动采血车里与周翠林举行了献血婚礼,蜜月期间在福州东街口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向北京小汤山医院医护人员捐款600元,并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福建省分库提供了头两例造血干细胞样本资料。 

热心献社会,真情为他人,让爱再延伸

林瑞班长期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财力从事和参与帮助社会困难人群、保护自然环境、支持公共事业,在社会上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早在19921月,他就参与希望工程的捐资助学活动。1997年,他把上级奖励的1250元全部捐出,帮助失学儿童重新回到课堂。1998年以来,他还用有限的工资长期资助5名特困儿童上学。20032月,他组织协会会员参加市红十字会倡议的参与捐资助学、争当爱心使者活动,共有8位协会会员参加了捐资助学活动。 

1998年夏天,长江发生罕见的特大洪灾,他和协会会员在参加了自己单位的捐赠后,又联合捐款2465元汇到灾区。

19995月,协会发起报名捐献造血干细胞创建基因库的活动,他带头参与,现在已有2480名会员及市民报名参与中华骨髓库建设。

他除了自己报名参加到捐献器官、遗体的行列,还积极宣传鼓动协会会员、市民参与。

他热情投入到助老献爱心活动,从199912月起,坚持每月前往敬老院、军烈属及孤寡老人家中做好事,并与敬老院的一位残疾老人结成一助一对子。

他倡导爱护环境的新风尚,带领会员回收废旧电池,多次组织会员上虎头山风景区捡白色垃圾。 

他积极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并将个人的用血指标捐献给见义勇为基金会。

……

19991011日,林瑞班出席了中国红十字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受到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几年来,他还先后受到省、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多次接见。 20003月,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委、团市委、市青联联合作出开展向林瑞班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018月,共青团三明市委以林瑞班同志的名字命名林瑞班志愿者服务队,这是三明市首次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志愿者服务队,服务队由林瑞班负责组建,下设:敬老助残、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6个分队,活跃在三明市各个角落,长期开展志愿服务。

林瑞班说: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爱,心中有了对家庭、对社会、对他人无尽的爱,每一天都会令人神往,值得纪念。”  


热血谱就爱心歌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6日, 星期六 11:04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法律法规库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日期】 19971229

  【实施日期】 1998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
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
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
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
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
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
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
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
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
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
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
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
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
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
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
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
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
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二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
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
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
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
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
,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
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
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
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
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
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
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6日, 星期六 09:12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成龙“感动中国”
成龙“感动中国”
 

发表日期:2004年3月15日        已经有1940位读者读过此文

 
 

成龙“感动中国”

 

 

 

“做名人其实一点也不难,但做一个有德的名人,确实是难上加难”

  2月20日,在央视第二届“2003年感动中国十大新闻人物”的评选中,香港演员成龙因为热心参与公益事业,与钟南山、杨利伟等十人获得了“感动中国人物”的称号。推荐委员们对成龙的评价是:做名人其实一点也不难,但做一个有德的名人,确实是难上加难;成龙在好莱坞第一次向人们展示中国传统文化中英雄的概念,然而最打动人心的是成龙的公益心;成龙在国际演艺界为中国争了光,他热心公益,不忘回馈社会,这是难能可贵的。

  继上次担任第53届世界小姐总决赛评委之后,成龙最近再赴海南,在三亚喜来登大酒店和章子怡、萧亚轩、孙楠、容祖儿、吴镇宇、刘青云等明星进行联谊及慈善活动,接到获奖消息后,连夜从海南赶到北京。颁奖典礼之后,成龙接受了《面对面》记者的采访。

慈善是一种责任

  为了回报社会,成龙于1988年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会,帮助贫苦孩子、残疾人士、老年人,和那些在科学以及艺术领域颇有追求的学生。这些年来,无论是捐钱捐物,还是代言慈善机构,都能看见成龙的身影。

  2000年10月,成龙出任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形象大使,并且义务拍摄了宣传片。

  随着成龙电影在全世界影响的扩大,成龙的慈善事业也开始走向世界,如今,成龙在近30个国家、52座城市做了近百件善事。

  2003年,成龙为了抗击非典组织义演,同时自己还捐出150万元。

  记:大家都很欣赏你所做的一切,但是我也听说过一句话,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成龙施与别人的爱,做这些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成:我也不知道,我就感觉有这个责任去做,我刚开始是在香港做,后来到内地,到了后来发展到欧洲、美国、非洲、加拿大我都去做,而且我做的时候穿着唐装,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来到外国帮助你们,而且我们中国也受到很多帮助,但我希望用我的力量让人家知道,中国人也到你们国家帮助你们,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有这个使命去做。

  记:站在受施者这个立场,希望施与这一切都是真心的,可能有些人不是这么做,我可能送一些东西给你,但是我有另外目的,商业目的。

  成: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

  记:成龙有没有呢?

  成:我也有过,以前刚刚开始就是这样子,以前公司会安排做这种宣传。现在这种宣传我不会去做,只要今天我这部电影在这里上映了,我就一个慈善不做,除非是我自己的慈善首映礼,把所有卖票的钱拿去做慈善。这个我就做。以前我没有自主权,现在有,就不会再为这种假仁假义去做,而且今天我也不需要。

  记:你选择做(慈善)的标准是什么?

  成:每年每天我都会接到很多不同的信,那种要募捐的信,我不能帮助每一个人,我去挑,挑的时候经过成龙慈善基金会的执委跟经纪人,他们挑选完了以后跟我讲。我一个人力量有限,但还有很多人帮我,在内地也搞一个慈善分社,他们帮我处理这些东西。

助人是快乐的

  目前,成龙还担任着香港旅游形象大使和香港电影推广大使,在各种场合宣传香港。

  2004年初,成龙又奔赴泰国、韩国、日本等感染禽流感的国家,支持政府和民众抵御病毒。

  记:你感到累吗?

  成:有时候真的很累。

  记:成龙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个热心公益的人,做到现在是否也有一点欲罢不能,“即便我不想去做,我也必须维护我这个形象”?

  成:也不会,现在已经变成习惯了,变成是好像我一定要去做,我有责任去做。我抛头露面打电话求这个求那个,其实很累,但当你完成时,感觉很开心

  记:你能感受到什么样的快乐?成:帮助人家的那一刹那很快乐,当我看到那些老人的康乐设施都是自己筹回来的,觉得没有白活,要是什么都不做,我觉得自己是废人,在这个社会可有可无。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做一个可以让我全家、让我爸爸妈妈抬起头,让我的儿子为我感到骄傲的人,而我自己也对得起自己。我希望有一天在电影史上,人们能写上曾经有过一个成龙就够了,我就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了。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3:44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江西九江博爱聋人学校寻求救助

江西九江博爱聋人学校寻求救助

相关情况

何盛华今年53岁,8岁时一场大病使他失去了听力,遭遇不幸,他从未放弃,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完成电大课程,同时立志帮助不幸的弱听儿童。2000年他创办九江博爱聋人学校——全国第一所由聋人办的聋校。

聋人办聋校,何盛华更懂得这些不幸的孩子最需要什么。如今在九江博爱聋人学校,有来自江西、安徽、湖北三省的近百名聋儿在此学习。而这些孩子许多来自农村,有30多名特困生还减免了学费。现每年日常开支在15万元以上,而学杂费收入只有7万元左右。一直收支不平衡,因此靠个人举债补贴。为了维持日常运作并争取发展,需要寻求社会各界捐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条:国家鼓励捐资办学。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项目与内容(计价单位:人民币)

1、一次性捐助,数额不限

2、定对象助学(学杂书费每学年每人900元、住宿水电水洗理每学年每人700元)

3、教学设备:电脑10—20台(约3000——5000元一台)

         投影设备1——5套(约10000——20000元一套)

         34寸电视1——5台(约2000元左右一台)

4、图书(不限)

5、文体器材:篮球架、单双杠、海绵垫、儿童滑梯、各类健身器材及各种球类等

6、捐建教学设施(我校已经市政府划拨新的建校用地13.3亩,目前正在筹集建设资金):教学楼(一楼或一室)、运动场地、阶梯教室、电教室(多媒体)、律动室、工艺美术室、图书室(馆)捐建生活设施:学生公寓(一楼或一室)、食堂、浴室、多功能娱乐室。(建筑物每平方造价初步估价600元)

7、特殊项目:以捐助形式联合举办一次性活动;对聋儿家长与社会服务人员进行手语培训。

捐建设施均可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对所有捐赠者均在报上刊登鸣谢公告;

特殊情况请政府有关领导参与、媒体作专题报道;

我校已由政府指定市审计局每年进行审计监督。

公益委员会咨询电话:(01062214855

捐助电话:(07928369038(传真)  (0792)8339009  (0792)8867101

    址:http://www.jjcad.net                捐助联系人:杨美华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3:41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九江博爱聋人学校现状报告
九江博爱聋人学校现状报告
 

发表日期:2005年1月12日        已经有1699位读者读过此文

 
 

九江博爱聋人学校创办至今已经走过四个年头,学生从最初的18人,已迅速扩展到86人。教师从最初聘请3个退休人员到培训出自己的特殊师资队伍。现共有教职员工16人。并且每年继续召入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进行特殊培训,以形成自己的梯队。为培训高等次的特教人才,爱德基金会与辽宁师范大学合作培训特教师资、香港慈善机构还组织学校师资赴港轮训学习。

由于博爱聋人学校一开始就吸取了国外聋教育的先进理念、手段,采取类似新课改的聋双语教育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的学生整体水平都已明显高于同类特教学校同级水平。为此吸引了不少国内外专家前来访问就达60人(次)之多。

在国外慈善人士的支持下,博爱聋人学校购下了现有校舍,拥有了自己的房产。又适逢九江市开发建设需要拆迁新址,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等各极领导的支持下,建新校舍已批准立项。很快一个全新美观的博爱聋校就要拔地而起,从而为九江教育在江西的率先崛起增添一道亮丽的色彩。

(图为博爱聋学学生活动时的风采)

但是特殊教育的特殊性质,特别是高额的成本,仍然是博爱聋人学校发展的一个瓶颈。国外特教与普教的成本标准比例为6:1,国内一般条件下这个比例也要达到3:1,也就是说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普教标准)收足费用,仍然不足以维持特教学校的运转,更何况大多学生家庭贫困交不足费用,来自农村学生就占99%,这其中又有两成是孤儿、弃儿和单亲孩子。社会捐助(包括国外)基本上都是指定的专项捐助,而且都带有不确定性,所以难以取得不间断的维持费用。

尤其是对创造学校今天效益的骨干教师急需大幅度提高待遇,并参与社保,以达到或接近同类标准,才能稳定人心,更进一步提高质量。

根据学校目前情况,全校教职员现有16人(下一学年要达到18-20人),目前维持低工资标准,全年也要8万元,加上水电费2万,设备维修、教具、办公费用等最少也要2万。而会年实际能收到的费用才6万元。基本缺6万。如考虑适当提高待遇和购买社保的费用,至少还需要3万元。

学校创立至今,主要依靠省残联的大力支持扶持,分配的扶贫款补贴费用。国外的捐助主要是指定性,如购买校舍,目前已拥有固定帐面为42万元,再按市面上政府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可达到100万元。但由于原扶贫款已用尽,日常开动急需四处求助。以解燃眉之急。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3:40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大熊猫栖息地申请遗产保护进入评估阶段

大熊猫栖息地申请遗产保护进入评估阶段

2005-10-1 11:14:42

稿件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徐利

   (记者王向华) 9月30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保护地委员会主席戴维·谢帕尔德博士、英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FFI)中国项目负责人毕蔚林博士从成都启程,前往邛崃山系大熊猫栖息地进行实地考察,为明年世界遗产大会审议该项目提供重要报告。这标志着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正式进入评估阶段。


  此次申报的大熊猫栖息地全名是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卧龙·四姑娘山·夹金山脉,面积为951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5370平方公里。遗产提名地涵盖了7个自然保护区和9个风景名胜区。据悉,戴维博士一行将对大熊猫栖息地进行为期10天的考察,实地考察喇叭河自然保护区、宝兴邓池沟、蜂桶寨自然保护区、扑鸡沟、四姑娘山自然保护区等。其间,将徒步考察大熊猫、扭角羚生存环境及生物多样性,考察高山生态环境、地质演变及冰川景观,考察该区域内对大熊猫的保护管理情况等。


  据戴维博士介绍,大熊猫栖息地申报程序分两步走,第一阶段是考察评估;第二阶段是征求专家意见。在综合两方意见的基础上,明年3月形成最终报告,提交世界遗产大会审议。


  临行前,省政府举行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汇报会。会上,副省长王怀臣介绍了四川省政府围绕大熊猫栖息地保护开展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以及成都、雅安、甘孜、阿坝等市州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2:57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脱水”的岷江

“脱水”的岷江

2005-10-31 14:49:47

稿件来源:西部时报                                   编辑:魏兰

  记者卢猛 文/图

  岷江福塘电站福塘段高店村的董大爷和老伴看着院落里堆放的一大堆没结起包的莲花白犯愁了:“你看,别说结包,就连菜叶都是枯焦的,缺水啊,今天我们队里用4台抽水机也没打出多少水来。”

  “江里的水哪去了?”记者问。“从洞里走了,电站发电去了。”董大爷望着门前岷江干涸的河床答道。

  “这样的断流有多长时间了?”记者问。

  “从去年的十月到今年的五六月,有半年了。”董大爷答,“现在鱼也没的打了,1斤岷江鱼要卖百多块的,靠这个当副业的村民现在要打点鱼都得跑到上游或者下游有水的地方去。”

  更令董大爷和老伴盘算的是:“按说电站修好了,我们能用点电解决靠砍山柴的烧火问题,国家也要求退耕还林,可我们这里和前面的三官庙村却经常停电,村民还是要进山砍柴。而且,电站修好以后,我们的收入却下降了二三成。这堆莲花白不是又白忙活了?都说国家缺电,我们也没要求支持,但是能不能帮我们解决一下烧火问题呢?”

  老人停顿一下,接下来的话仿佛从紧锁的眉头和满脸的褶皱里挤出似的:“你说这江真就脱了水?我们好多代人都是生活在这山里江边啊。”

  记者驱车走完该“脱水”段落,里程表显示为18公里,而下游不远处还另有5公里的“脱水”段落。

  杂谷脑河,岷江一级支流,从流入岷江的入口往上至发源地鹧鸪山157.4公里,因为“水流湍急、落差巨大”而被水电项目看好。

  3月30日,记者驱车从狮子坪的一座在建电站返回时粗略地作了个记录:红叶二级电站往下“脱水”5公里,经过两公里流量很小的河道后,又有6公里的“脱水”,再往下约有10公里的河床80%袒露着……沿途许多电站距离仅隔两三公里。

  一位当地人告诉记者:“这地方断流好多年了,泥石流一下来,就堆成土坡,以前都会被水慢慢冲刷干净,现在的水流量根本就冲不走。”

  当地一位“仅表达个人看法的”机关干部忧虑地说:“问题还不止是你看到的那些地段出现断流,随着电站的增多,脱水段还将继续增加。”

  孟屯河,岷江的支流。成都一媒体在报道该处不满30公里的河谷要修建5座电站时用了这么一句话:“长江上游的电站建设已经进入到最后一公里的争夺。”

  “河谷里旅游资源非常齐全,是离成都最近的、雪山最多的景区。从海拔5527米的雪隆包往下,雪山、海子、草甸、乱石、瀑布、急流……应有尽有,物种也极为繁多,牛羚、盘羊、獐子、熊、猴、锦鸡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栖居雪山原始林带,还生长着取之不竭的虫草、贝母、雪莲、林芝等名贵药材,被《中国国家地理》划入大香格里拉区域,具备了国家级生态景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川籍摄影家向心杰在神情并茂地“话说”孟屯河谷时,记者想到的是八个字:一往情深,情有独钟。

  2003年底,向心杰在自己的摄影专集《孟屯河风情》里以《孟屯河,我的母亲》为题这样记录了自己的情感:“同岷江上游恶劣的生态状况相比,母亲或许有幸逃过了一劫。”但是,孟屯河谷留给向心杰这份不染尘埃的宁静没过多久就被电站施工的机器轰鸣声打破了。

  原来清澈见底的回龙滩早已变成砾石遍地的干旱沙石场,岷江多处断流,这种轧干似的开发已把岷江弄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徐晏鹏,一当地家庭式旅游接待站的主人,记者到时,他正好从成都联系旅游合作项目返回。在和记者的交谈中,他的兴奋和忧虑始终掺和交织在一起:“和旅行社的合作都谈到投资方面了,但却给不了人家要的一些基本合作方略;游客也联系好了,但施工工地、机器轰鸣和扬尘也着实大煞风景;就是对你们,我也不好意思,现在还缺着水呢,我想把接待条件给改善一下,想投资,但又怕受到影响以后,没有游客了……”

  在跟随他妻子买菜的路上,记者看见这条河谷间小路的两旁有这样的家庭式接待站约20家左右,有的接待站正在扩建,为行将到来的“五一”长假作准备。

  据了解,这里的旅游,凝结着几任乡干部和当地老百姓的心血,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好不容易才雕琢成一个雏形。去年这里来的游客、尤其是探险游客达到四五千人,比该县其他景区任何一处都不差,游客不仅有来自成都和附近省份的,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的也有许多。

  “这条溪水是从哪里流下来的?”记者看着沿路而下、石头砌成的一条水槽正“哗哗”流淌的水问道,“怎么这么浑浊啊?”

  “沟里流出来的,原来好清亮哦,我们都喝这个水。现在被上面修电站的用来洗沙,就成这个样子了,我们也不喝这个了,而且水流也小,连水磨也带不动,村民连包谷都磨不成了。”徐妻边回答边把记者带到一个石头砌成的圆形水磨房。如今,水磨已经闲置在那里。

  徐父从外面回到家中,他高兴地对几天没见面的儿子也对记者说:“昨天县长来乡里了,表态了,老君沟电站不修了。”

  在这条标注29公里长的河谷上,记者记录的“脱水”长度达8公里,直抵杂谷脑河,途中还看见一条流向该河谷的河沟干涸地蜿蜒于山谷中,看不到尽头。

  沿岷江继续北上至一个叫姜射坝的在建电站处,记者站在齐山腰的公路上被对面山下几乎堵塞江道的大堆砂石惊呆了。

  一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己大学时也曾是个环保志愿者,所以“自己心里也很难受”,他说:“江水一旦十几、几十公里的进入隧道,那么对断流段落的生态破坏将极为严重,甚至不可能恢复。”

  “脱水”对气候、生态的影响是严重的,没有水的蒸发就没有降水和滋润,能见的物种和不可见的物种就会消失,岷江鱼就快完了。

  当地两位长期从事河道管理工作的干部对记者说:“脱水,是指人为因素改变了岷江的自然流动,威胁了两岸及其流域的生态环境。”他们证实了“脱水”期从去年10月至今达半年的说法,而且这个半年跨越了冬春两季,正好是物种的休眠期和生长期。他们为此找过各家电站商议在枯水期放水出洞,“但除了映秀这个老电站重视生态,主动提出放水,其他的无一家同意,都忙着发电赚钱。国家也找不到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要求他们在什么时候放水,尽管我们上门宣传、解释、劝说,但很乏力。”

  这两位干部担忧地说:“从福塘上来大都属于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极为脆弱。国家发展要电,百姓生活生产以及生态养护要水,能源利用和资源保护正是这把剑的双刃。”

  据了解,该县已建成的电站有60座,总装机容量为134.3765万千瓦;正在建设的电站有8座,总装机容量为21.65万千瓦;规划的还有17座,总装机容量为1.96万千瓦。全部建成后距该县确认的可开发水能资源175万千瓦还要多17万多千瓦,也就是说面对让人已经如此抱怨的生态,这个地方还有建设电站的空间,只要还有愿意投资建设的单位。

  “再建的话,建在哪里呢?还有地方吗?”记者想着一路看见的电站,觉得实在找不到“布点”的地方。

  回答的是苦笑。

  “我们在计算水能资源和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时,有无计算生态成本?”记者又问。

  答:“没有吧,有谁会去那么算呢。”

  采访回来,记者在四川某网站发了几幅本次采访时拍摄的有关断流及河床裸露的图片,经版主稍改标题,搁置首页后,短短几天内,该帖点击量就超过2000人,忧虑、批评、呼吁、质疑、分析……接踵而至:“触目惊心的感觉”、“很难相信这些工程是经过科学的决策而决定的”……

  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王文峰在回答记者关于“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计算过程有无计算生态成本”的提问时指出:“首先,利用岷江水能资源发电是符合国家大方向的。在电站建设当中,国家的要求是保证要有30%的水流量通过河道。而导致断流、施工弃渣乱堆乱放等现象的原因就是设计审批把关不严、论证不足、业主有法不依。”

  他担忧地指出:“电站一般是根据以往二三十年的水文资料来设计的,实际上水流量是在变化的。岷江来源雪山,水流量正逐渐减少。而企业总是尽量考虑多发电,这个矛盾不仅会导致断流,对电站本身也极为不利。”

  “水电要开发,但要适量开发,在有条件、破坏小的地方建一些大型电站,不能遍地开花。”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陈国阶认为:“河流成于天然,是需要完整流动的。电站的滥建破坏了岷江的整个生态系统,断流会对水生物、鱼类等构成灾难,使河流处于死亡或者半死亡状态。”

  同时他指出,“岷江干旱河谷地带的流量减少,会造成空气的水分减少,使干旱面积扩大,干旱更严重,生态更脆弱。这一带地质上叫变质岩,山体松散,非常容易发生塌方和泥石流,因此,过多的修建电站也会加重地质灾害。”

  “为减少成本而乱挖乱堆的施工行为,会导致泥沙淤积,严重了甚至会造成下游大型电站紫坪铺的泥沙淤积。”他说,“电站建设也破坏了岷江沿途的景观,给九寨沟旅游线路上的游客留下了不好的第一印象。”

  “可是很多电站都是通过了水评、环评的啊?”记者问。

  陈研究员继续说:“论证、审批应该是个严肃的过程,必须抛开部门利益,不能自己来评、来审。水能开发也要充分考虑到补偿和恢复环境的成本。”

  “环保是需要大量投入的,而一些地区刚由木头财政迈向水财政,有的县年财政收入才1600万元。他们一方面很难付得起环保费用,另一方面很需要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记者问。“采取一定方式进行补偿上游生态屏障保护的建议,加强东西部的环保协调,我是赞成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首先是保护上游地区的自己。经济发展必须转换思路,提高经营意识。加强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增强对农副产品经营能力和一些与资源相关产品的深加工能力。比如茂县一企业用红豆杉提取治疗癌症的药材,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他回答,“把原生自然资源破坏光了,就等于把家底当光了。我们不能靠变卖自然资源而换取经济的发展。”

  记者发稿时获悉,杂谷脑河上又有一座电站破土动工了。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2:5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投资18亿保护38个湖泊 武汉首部护湖规划出台

                投资18亿保护38个湖泊 武汉首部护湖规划出台
2005-03-23 13:10:22第1页

  江城素有“百湖”之称,优于湖却又忧于湖。为了让日益减少的湖泊资源从此不再受侵害,武汉市前日出台了《中心城区38个湖泊保护规划》。规划称,到2020年,该市将为湖泊污染治理和水体修复投资18.318亿元,让江城38颗“城中明珠”再度璀璨。圈定三条“保护线”

  为了避免湖泊被进一步蚕食和破坏,该规划确定水域保护线、绿化用地控制线、外围控制范围线(简称“三线”),明确划定湖泊保护范围。在控制范围内湖泊水体的水面和容量将得到有效保护。

  “蓝线”为水域保护线。该线一般以最高控制水位为准,同时考虑在特大暴雨时保护湖泊的要求而确定的。“蓝线”以内为湖泊保护水域,不得随意侵占、倾倒垃圾和废物。

  “绿线”为绿化用地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可布置工程湿地,将湿地与绿化、公园等景观建设相结合,达到减少水土流失、控制湖泊面源污染、改善湖泊水环境的目的。在各湖泊绿化控制范围内,除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保留的构筑物以外,拆除所有其他构筑物。

  “灰线”为外围控制范围线。外围控制范围是为了减少人为活动对湖泊的污染和保护湖泊环境景观的共享性和异质性而设置的控制区。

  据了解,“三线”控制点共3906个,年内可全部完成勘界定桩。

  江湖连通,引江入湖

  长江、汉江武汉段水质均为3类,优于中心城区湖泊水质,如实现江湖连通、引江入湖,促使水体流动,达到改善水质,恢复水生生态的目的。

  据了解,武汉市计划,未来将实施的引江入湖工程,主要在汉阳东湖水系(包括龙阳湖、墨水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三角湖)、武昌东沙湖水系、北湖水系和汤逊湖水系施行,汉口地区因湖泊面积小及周边建设密度大等原因,目前难以进行。目前正在实施的汉阳“四湖连通示范工程”将给引江入湖工程提供经验和参考。“堵住”224个排污口

  规划称,到2010年以前,对湖泊周边224个排污口进行截污,其中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216个排污口截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排放,其他8个散排排污口污水进行多塘系统、人工湿地、土壤层-微生物生态滤池、微动力生化装置、电解气浮装置、膜生物反应器等分散处理后,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此外,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将各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至2020年,该市将再建9座污水处理厂,届时,武汉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90%。清淤治污

  目前,江城各城中湖淤积严重,而湖底淤泥是湖泊最主要的内源污染源,疏浚湖泊底泥是控制内源污染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按规划,到2020年前,38个城中湖共要清淤约630万立方米,清淤将采取两种方式:对于污染严重但周边绿化用地较多的湖泊,将采取环保疏浚技术,清出的淤泥及时用于周边绿化。对底泥污染较重、湖水较深且缺乏处理疏浚底泥场地的城中湖,将直接采用石灰等固化剂对底泥进行固化,以消除底泥污染。

  在清淤后,水务部门还将在1700余万平方米的水域内,采取种植各种水生植物、投放草食性鱼类、浮游动物、微生物等生物手段,控制藻类繁殖,净化和修复水体。建成20个湖泊公园

  此次规划,三镇38个湖泊的功能有了新的定位,其中位于汉口的10个湖泊,因为面积较小,且都处于规划建设区内,将建成城市公园。

  汉阳的7个湖泊,因面积差异较大,区位周边建设情况差异也较大,采取不同功能定位。龙阳湖和墨水湖将成为市级风景区,莲花湖和三角湖为旅游度假区,南太子湖和北太子湖为城市公园,月湖为文化艺术区。

  武昌作为风景区的湖泊主要有东湖、严西湖和南湖。外沙湖、水果湖、四美塘、紫阳湖、晒湖、阳春湖、野芷湖和黄家湖将成为城市公园;位于三环线以外的野湖、青菱湖、汤逊湖和严东湖4个大湖,将作为城市大型生态用地;北湖、五加湖、车墩湖、青潭湖以及竹子湖,将作为一般景观生态湖泊。

  据了解,这些湖泊的湖滨、外围都将修建绿化带。

  38个湖泊分布

  ●汉口地区:10个

  西湖、北湖、后襄河、菱角湖、小南湖、换子湖、塔子湖、机器荡子、竹叶海、张毕湖。

  ●汉阳地区:7个

  月湖、莲花湖、墨水湖、龙阳湖、三角湖、北太子湖、南太子湖。

  ●武昌地区:21个

  四美塘、紫阳湖、晒湖、外沙湖、内沙湖、水果湖、东湖、杨春湖、汤逊湖、黄家湖、野湖、青菱湖、南湖、野芷湖、北湖(洪山区)、严东湖、严西湖、竹子湖、青潭湖、车墩湖、五加湖。

新华网湖北频道第1页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2:2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两名瑞典人骑车来到中国为大熊猫捐款
     

                       两名瑞典人骑车来到中国为大熊猫捐款
2005-11-23 19:46:32第1页

  今年26岁的Lennart Torgrimsson 和Mattias Arnåsen是两位来自瑞典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在经过历时5个月全程13,0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后,他们终于来到了中国。在四川,他们把一张13,000元的支票交给了WWF的大熊猫保护项目,这些钱是他们一路上募集到的。

  Lennart 和 Mattias说:“在我们出发之前,我们就决定要支持一项有意义的事业。我们喜欢户外运动和探险,所以我们就想到了要跟WWF联系,帮助保护大熊猫。我们觉得如果能经历一段非同寻常的历程,同时还能帮助他人做些事情,这感觉一定很棒。”一路上,很多朋友、赞助公司和WWF的支持者都慷慨解囊。

  六月中旬,Torgrimsson 和 Arnåsen 离开家乡开始了他们的自行车之旅。这次旅程从瑞典出发,途经欧洲、俄罗斯和蒙古共和国,最后到达中国。历经5个多月的艰难跋涉,他们俩现在终于到达了位于中国西部的四川省成都市。

  “我们骑过了13,000多公里,途经城市、乡村、森林和沙漠,”两位年轻人说到,“我们觉得最大的乐趣就是能遇到很多非常友好的人们,可以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这会让我们保持积极活跃的态度。”他们强调说自行车是一种非常棒的交通工具,除了在下雨天里你要顶着风骑车的时候会觉得非常辛苦。

  他们接着说:“这个‘大熊猫的国度’跟我们以前所有去过的地方相比,真的是太不一样了!这里完全是另一种文化,但我们特别喜欢。这里的人们非常友好,周围的景色很美,吃的东西真是既美味又便宜。还有,这里的路很好,在这一点上我们绝对是受益匪浅。在环境保护方面,我们觉得跟瑞典比起来,中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跟俄罗斯或蒙古比起来,中国已经是走在了前面。我们能真切地看到、感觉到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是很快的,我们希望这种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推动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更大的进步。”

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联系:
Mattias Arnåsen 和 Lennart Torgrimsson
手机:+86 134 39 19 1869 (中国);Email: arnasen@hotmail.com

Marie von Zeipel, WWF 瑞典 新闻联络官 TeL:+46 (0)8 624 74 03, 070-629 10 77

WWFChina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2:2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5年绿色使者行动启动———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2005年绿色使者行动启动
2005-04-22 13:51:50第1页

  WWF北京——以“携手保护黑龙江绿色带”为主题的2005年 绿色使者行动于4月22日“地球日”在北京正式启动。这个行动邀请中国大学生在未来的半年内对黑龙江流域这一全球最重要的生态区开展一系列的社会调查与宣传教育活动,呼吁流域内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加强合作,以推动实现更好的流域保护与管理。

  黑龙江在亚洲大陆流经4444公里,直接注入太平洋。黑龙江流域具有多样性的景观:从兴凯湖及其低地草原,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山地富饶的红松和阔叶混交林,到三江平原的湿草甸以及长白山顶的火山湖天池等。

  黑龙江流域位于几个生物地理区的重叠地带,因此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这里有5000多种维管束植物、400多种鸟类和包括东北虎、豹在内的70多种哺乳动物。共有120多种鱼类栖息在黑龙江流域,其中包括7种洄游性的太平洋鲑鱼和2种鲟鱼。

  由于其对于自然保护的重要性,黑龙江被认为是全球重要的淡水生态区之一。它不仅是世界三大自由流动的河流之一,而且是具有多样的文化、经济和人口背景的跨边界的国际河流。因此,黑龙江流域被WWF 认定为全球四大重点工作区域。

  “携手保护黑龙江绿色带”的活动希望大学生团体采取行动,提交关于黑龙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自然保护方案,积极宣传黑龙江流域的综合管理、森林保护和森林认证的概念。这次活动由黑龙江省林业厅和WWF中国项目办公室森林项目共同发起并资助。同时此次活动将联合WWF俄罗斯分会——“黑龙江使者”(Amur Ambassadors Campaign),于2005年暑期在黑龙江流域与俄罗斯大学生开展经验交流。

相关连接
黑龙江使者—携手黑龙江绿化带培训通知

相关下载:
2005年绿色使者行动活动计划
2005年绿色使者行动活动竞标方案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22:1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李学举: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空前机遇


                   李学举: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空前机遇 
作者:公益时报 来源: 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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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中华慈善大会开幕式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题,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宣布我国的慈善事业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已经来临。 
    李学举指出,我国的慈善义举薪火不断,世代传承,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我国慈善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慈善意识和慈善文化广泛普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文化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丰富,在丰富中完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精神在慈善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 
    慈善组织不断壮大。目前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已经发展到28.9万个,基金会1016个。这些民间组织中,专门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总(协)会有731家,从事救死扶伤等人道主义救助的红十字会有7万多家。社会捐助站(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目前全国建立了3.2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服务网络。 
    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北京、上海、广东、大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志愿者(义工)制度,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目前累计已超过1亿人次、60亿小时。 
    慈善活动日益活跃。围绕扶贫、救灾、助老、助残、助孤、助学、助医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重大意义的慈善项目。为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送去了关爱、温暖和希望,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慈善事业的有关法律和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涉及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李学举强调,在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存在很多欠缺之处。需要进一步分析总结慈善事业的现状,加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力度,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最后,李学举呼吁进一步唤起全民的慈善意识,激发全社会的慈善义举,携手慈善,共创和谐,共同开创慈善事业的美好明天!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07:27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乡村教师“王守奇现象”
乡村教育苦行僧:乡村教师“王守奇现象”


 
                       乡村教育苦行僧:乡村教师“王守奇现象” 
 
作者:李斌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5-11-13 
乡村教师“王守奇现象” 

《中国青年报》记者 李斌 2004年09月08日


他的教育经费来自自家的5亩鱼塘、120只鸭、60只鸡……他以一人之力挑起一个村孩子的教育 


  在第2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乡村教师。 

  9月3日,四川省南部县双峰乡龙马镇村的小学开学了,一共28名学生,其中15人交了142.5元的学费。从这一天开始,他们将和过去20年来的398个孩子一样,吃住在一位名叫王守奇的老师家里,每年只需交75斤大米。 

  而这所少则5人,多则几十人的小学,从校长到老师只有王守奇一个人,20年来都是如此。20年来,除了王老师的工资,当地政府对这所“学校”几乎没有什么投资,但它却奇迹般地延续下来,而且保证了100%的入学率。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如一位教育界人士所言,这可以说是“王守奇现象”。在不少贫困地区,那些极富牺牲精神的老师用羸弱的身躯支撑起了一个村乃至几个村的教育。 

  20年,一个家庭走出398个孩子 

  2003年双峰乡全乡的人均口粮还不足400斤,人均收入不到200元。1982年建成的中国西南最大的蓄水工程———升钟水库,把该乡分割成了数十个岛屿。王守奇所在的龙马镇村就由分散的5个岛屿组成,村民们隔水相望。 

  和许多贫困地区一样,这里山清水秀,不通汽车,去乡里开会,王老师要走十几公里的山路。村里去年才通电,每天只有晚上6时~8时才能收看到乡转播站转播的电视。 

  9月3日傍晚,王老师坐在山上的一块石头上打手机。山下的三四百米处就是他心爱的村小学和碧波荡漾的“升钟水库”,远处是起伏的青山。 

  王老师家没有装电话,他只得拿着手机爬上了山头,只有在这才有信号。 

  1982年,还是代课老师的王守奇每天划着船轮流给分散在岛上的孩子上课。这之后,他将孩子们集中到了村小学,每天划着木船接送他们上下学。1984年6月的一次水上遇险,使王老师决定腾出刚刚修好的3间房,让孩子们吃住在自己家里,此后一晃就是20年。 

  20年里,一共有398个孩子从王守奇的家里走出来,其中18人走进了大学。 

  养活学生,王守奇生财有道 

  据王老师说,孩子们每人每年只要交75斤大米,其他的生活费就不用管了。 

  经费从哪里来?除了工资以外,王老师自有“生财之道”。他喂了5亩鱼塘、120只鸭、60只鸡、两头母猪,还有两亩蔬菜地。“两头母猪一年可下10窝猪崽,能卖一万多元。明年卖鱼可得两万多元,我打算为学生建一栋真正的宿舍楼。”王老师说。但他一家仍然住在1983年建的平房里。 

  几十个人住在家里,用水是件大事。每天早上4时半,王老师就要起床,去几百米外的湖底挑回七八担水,每次几百级的台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挑水,成了他最辛苦的活。“目前我最大的心愿是能买一个电泵,用上自来水。”王守奇说。 

  王守奇很感谢妻子,20年来,她每天承担了几十个学生的吃饭、洗衣、烧水等繁琐的活儿,却无怨无悔。“山里的夜很凉,特别到了冬天,我和爱人每天晚上都要起来四五次给孩子们盖被子”。经常是他们刚睡着,就被哭声惊醒,那是“有孩子尿床了”。 

  王守奇上午一般给3个年级的学生上5节课。他每堂课只主讲15分钟,更多的是让学生主动参与。每逢作文课、体育课和音乐课,他会把孩子带到田野、湖边和山头。那两亩蔬菜地,成了王老师和学生们的“试验田”,他们一起播种、松土、施肥。 

  “美丽的大自然,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材,这是城里孩子享受不到的。”他说。 

  对于20多年的艰辛,王守奇“没有语言可以表达”。 

  “我走了,孩子们上不成学” 

  2002年,县、乡政府考虑到王老师多年来的辛苦,想让他好好休息一阵,便把他调到了乡中心小学,同时派了一位年轻教师替代他的位置。可不到一个月,村干部和不少村民就找到了县乡领导,强烈要求王老师回村继续任教。原来,他走了以后,孩子们没有了吃饭和住的地方,有一大半的学生就不去上学了。 

  王老师主动请求回到了村里,他的理由很简单:“我走了,孩子们没有了吃饭和住的地方,也就上不成学了。”他说自己不能看着这种局面出现。 

  记者在教育部大楼见到了这位作为教育部第一批邀请来京参加记者见面会的优秀教师。尽管他十分健谈、精力充沛,但帽子却遮挡不住他双鬓的银丝,王老师看起来就像一个60多岁的老人。 

  而实际上,他今年才46岁。

 

乡村教育苦行僧 不能苛求涌现更多“王守奇” 




  “王守奇现象”能否燎原 

  王生英是河南一个贫困山村的女教师,1993年,月工资只有40元的她和丈夫一道卖光了家里的大豆、玉米等口粮,刨光了家里的大小树木,找人赊砖借瓦,一起挖沙、刨石子、搬砖、和泥,熬过不少不眠之夜,把自家的房子改造成了一间大教室,容下了几十个学生。 

  而据王守奇介绍,在他所在的双峰乡,曾经就有8所类似的寄宿制学校,如今已经垮了4所。 

  “他们是很理想化的人,是教育界的苦行僧”。中央教育科研所副研究员王化敏对这些老师赞不绝口,“他们常常处于一种孤立无助的状态,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承担起了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体现了中国人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气质”。 

  “这种精神境界和苦难,是城市某些眼里只看到利益和金钱的老师无法想像的。”王化敏说。 

  但她强调,不能苛求更多的“王守奇”出现,政府树立起一些乡村教师的典型来歌颂,同时也应该解决他们面临的具体问题。 

  在王化敏看来,“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口号应该由政府落到实处。“政府不能只要求老师有责任心,它自身也应该负起责任”。 

  经费短缺,乡村教育首当其冲 

  有人认为,王守奇的出现既反映了贫困地区教育的无奈,也映射了政府部门的失职。 

  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教育经费之重,绝非县级财政所能承受,但不可否认,“穷”,成了某些地方政府做“甩手掌柜”的借口。而首当其冲的往往是乡村小学。 

  王守奇告诉记者,南部县是四川省最穷的县之一,在那里流行这样一种办学思想:县里办的(高中)县里管、乡里办的(初中)乡里管、村里办的(小学)自己管。一位县委书记曾经握着他的手说:我们非常感谢你这么多年的奉献,但县财政实在拿不出钱支持你。 

  小学教育的重担就这样不可避免地落在了王守奇的肩上。 

  县财政很穷,村里就更加不可能有钱投入教育。连建学校这样的大事,还得他带头募捐,发动群众捐款捐物。 

  而据记者了解,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1993年,一场暴雨冲垮了河南省林州市横水镇卸甲平村小学原本破旧不堪的教室,王生英老师请求村委会尽快盖几间教室,得到的回答是“村里穷,眼下拿不出钱来。”于是,她只好领着学生在野地里上课,一场倾盆大雨把孩子们吓得乱作一团,她再次把情况反映到村里,仍然没有结果。最终,她腾出家里的房子作了教室,并进行了扩建。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张玉林副教授在2004年第4期的《战略与管理》杂志上撰文指出:从1985年~2002年的18年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短缺10100亿元,其中在1996~2000年间(正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冲刺阶段),每年的短缺额都在1000亿元左右。 

  师资培训:难以实现的梦 

  叶本翠老师是湖北省谷城县赵湾乡中心学校的女教师,已经教了4年英语的她,到去年才用上录音机,但磁带还得找人借。 

  她认为,没有钱的直接后果就是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无法改善。 

  这所学校共有800多名学生,14个班,而50多位老师大都是本地人,很少有外来的。其中真正从英语专业毕业的老师只有一位。2000年,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教了10年语文的叶老师改教英语。 

  学校选择她的理由是:她在高中时的英语成绩不错。 

  “这种随时抓教师的现象很普遍,”叶老师说,“对于历史、地理、生物、音体美等课程,通常是谁适合带就谁带,没有什么选择的标准。” 

  带两个年级的英语和一个年级的生物,叶老师的压力很大。而最让她苦恼的是,一年到头基本没有培训机会。 

  刚做英语老师时,市里有一个半年的培训,但学校没钱,她只好放弃,然后自己找些英语听力磁带和资料,边学边教。她告诉记者,学校实行新课程改革,但一个学科只有一个老师能去参加培训,然后由他们回来传达、交流。 

  “我很希望能脱产一两年去大学学英语,但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叶老师只有苦笑。 

  而在类似王守奇老师的学校,老师简直就是全能了: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画画等等课程都要教。王老师很难过:“和城里的老师相比,我们付出更多,却很难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想想感觉挺对不住孩子的。” 

  谁解乡村教师之痛? 

  王守奇老师这两年能够按时拿到工资,他认为这是“很了不起的事”,因为不再拖欠教师工资,在当地历史上是没有过的。他很少想过去找县财政要钱,“县里也很穷”。逢年过节,政府领导上门看望他,还送点白糖,这已经让王守奇很满足了。 

  叶本翠老师的丈夫也是学校的老师,1998年的一天,他去离校30公里的村走访流失学生,途中所乘货车坠入30多米深的山谷,他的颈椎骨被摔断,耳朵也挂掉一只。住院期间,县教育局领导来看望他,送来了100元钱和一个饭钵。两个多月后,丈夫出院回到学校继续执教,叶老师问学校:有没有公伤补助?得到的回答是:县教育局不是给了100元吗? 

  此后6年,尽管丈夫有严重后遗症,每年都需要一笔不小的医疗开支,但叶老师和家人没有再向学校提过任何要求。 

  这些可敬的乡村教师能够理解政府的难处,但政府对他们又是否尽到了责任? 

  王守奇老师嘱咐记者一定写上他说的这句话:“国家应该把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最基层,放在边远贫困地区,因为这才是中国最痛苦、最需要支持、鼓励和安慰的地区。”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07:24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多背一公斤

 
2005-11-09
 

什么是多背一公斤?

多背一公斤是民间发起的公益旅游活动,它通过传递-交流-分享三个简单的步骤带给旅游者丰富的旅游体验,并实现良性的公益循环:

  1. 传递:出行时多背一公斤,把文具或书籍等带给沿途的贫困学校或孩子;
  2. 交流:旅途中与孩子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开阔孩子们的视野,激发孩子们的信心和想象力;
  3. 分享:归来后通过1kg.cn网站进行分享学校信息和活动经验,让更多的朋友参与进来。

多背一公斤自04年4月提出,1kg.cn网站于8月上线,第一个活动于04年9月在成都进行。一年来,多背一公斤共倡议了超过20个有组织的活动,参加人数超过200人,活动区域遍及四川、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河北、山西等省份,并获得广泛的媒体报道。


如何参与活动?

多背一公斤是一个开放的,自助式的公益旅游活动:

1、如果您已经有具体的旅游计划,可上我们的网站查询学校信息,自行准备相关的物品交流活动,并在活动后将游记、照片等反馈到我们的论坛上;如果您的行程中没有我们的活动学校,您可以为我们发现新的学校,具体流程请查看我们的常见问题集

2、如果您还没有具体的旅游计划,您可以在我们论坛的旅游计划板块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参与,也可以参考公益旅游功略和以往的活动分享来确定自己的目的地。


您还可以做……

帮助建设多背一公斤:

  • 我们的网站功能目前还很不完善,需要更多懂技术的1kger帮助我们从事平台的开发
  • 即使您不懂技术,也没有关系,我们的网站内容的管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欢迎您的加入!
  • 如果您有关于多背一公斤的好的创意,也欢迎您把自己所设想的活动计划发到我们的孵化器版面——不过也请记住,1kg是一个行动的团队,想法要靠我们自己的行动去实现哦~~~

详细要求请参考我们的招募说明,期待您的邮件!

帮助推广多背一公斤:

  • 有许多方法可以把我们的活动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详情请查阅我们的宣传页面。


给旅游者的建议

1、旅游为主,公益其次。不要喧宾夺主。多背一公斤是旅途中的举手之劳,能做固然有收获,不做亦无伤大雅。不必将公益作为旅游的目的,这样反而会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

2、交流为主,物品其次。不要太看重背过去的一公斤。相比于少量的物品,面对面深入平等的交流更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3、快乐旅行,保持微笑。我们往往会因为孩子们艰苦的生活环境而唏嘘,但唏嘘无法改变现实,相反,微笑会更容易接近和理解孩子们。请记住,不管贫困或富有,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公益旅游应该是快乐的,助学不一定非要苦大仇深。

4、分享与行动同样重要。如果以为做好事不留名是对的,那么这个孩子和学校可能一辈子只会得到您一个人的帮助。相反,如果能把自己旅途中获得的信息和经验分享出来,那么不仅学校和孩子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自己也能通过分享认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常见问题

* 只有驴友才能参加1kg活动吗?

目前1kg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驴友。一是因为普通游客只有黄金周这样的假期才有空出游,而这些时候学校也会放假,“十·一”时还可能赶上农忙,学校放假的时间更长。二是因为普通游客一般只能去景点附近的学校,更多偏远的学校无法顾及,除非是自驾车。

如果是驴友的话,一般不会选择黄金周假期出游,而且会避开大众旅游路线,所以更有可能接触一些平常不太可能了解到的贫困地区的学校。

其实只要有出游的机会,有接触贫困孩子的机会,大家就可以参与到 1kg的活动 中来。即便不能出游,也可以关注并宣传1kg,让更多的人了解1kg

* 我可以背10kg,但我怎么才能找到那些学校呢?

你可以先在多背一公斤的网站上查询一下“学校列表”,列表中的学校是别人已经去过的,其中有学校的位置、联系方式和需求等信息。你可以看看在自己的旅游路线上有没有可以顺便拜访的学校,把它们安排到自己的行程中去。1kg网站上现在已经列有50多所学校的信息。

如果去的地方是列表中所没有的,你可以先在多背一公斤网站上下载“活动工具包”,其中有一份“学校信息收集表”,打印出来。到达目的地后,你可以向当地的孩子了解一下附近有没有学校、在什么位置,或是事先联系当地的教育部门,询问学校的分布情况。找到学校后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学校的情况,并填写好“学校信息收集表”。返回后将学校的信息反馈到1kg.cn网站上,大家一起把“学校列表”的数据库充实起来。

* 我应该带些什么东西过去?

我觉得孩子们最需要的是书籍和文体用品。很多学校有场地,但孩子们没有文体用品,整个学校只有一个足球或篮球。书籍不限于学习用书,其实孩子们更需要字典之类的工具书和一些寓教于乐的科普读物。捐助的东西最好直接交给孩子们。

* 我背了几本书过去,但这么多孩子该怎么分配呢?

1kg的宗旨并不是要你背多少多少东西给孩子,而是希望你能和孩子有一个 面对面的交流,把外面的信息带给他们,和他们做游戏,给他们传授知识。1kg“活动工具包”里还有贴了邮票的信封和信纸,你可以把它们交给孩子,方便今后和孩子保持沟通。

* 孩子应该更需要物质上的帮助吧?这种精神上的交流有什么意义?

物质上的捐助对于孩子们来说很需要,而精神上的交流也同样重要。很多孩子并不知道知识能够改变他们的命运,他们的父母同样没有这种意识,看不到教育的好处。我去青海的时候,发现当地牧民的孩子接受教育的几率很低,父母宁愿让孩子去给游客牵马,也不让他们上学,因为牵马是有收入的,而上学是要支出的。孩子们自己也没有认识到学习的必要,一些旅游景点的孩子每天除了干活,就是向游客索取施舍。这些孩子的求知欲其实很强,你和孩子们的交流,会激发起他们对外界的好奇,对知识的兴趣,让他们产生想要接受教育的念头。

孩子们的物质生活的确很匮乏,但和他们深入接触后,你会发现他们有他们的幸福,你会发现他们身上有很多都市人已经失去的东西。

我们希望参与者抱着阳光的心情,去同孩子们打交道,以最低的成本,给孩子们带去最大的快乐。

* 我可能会遇到哪些主要的困难?

首先是和孩子们的交流时间太短。普通游客出去旅游的话,一般都是住在景点附近的城镇里。租车去学校,当天还要赶回,只能在学校里呆上2、3个小时,没有时间和孩子做更深入的沟通。有些驴友会在当地住上两、三天,效果会比较好。

其次是心理。第一次去肯定会感到尴尬,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慢慢就会好起来,孩子们其实是很容易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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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yu   发表于  2005-11-09 01:17:00  引用Trackback(1) | 编辑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20:0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
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
作者:张玉林    文章来源:搜狐     更新时间:2005-11-15
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

一、前言:教育不平等与社会不平等

  自“革命”的中国走上“建设”的轨道以来,教育在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流动中扮演的功能越来越明显。这种作用的本质体现是,教育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得以发展的动力,是其向上流动的前提。在这种状况下,为了寻求和落实个体社会成员平等的发展权,并促进最终的社会平等,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教育的平等无疑应该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的首选目标,也是政府理应遵循的道德律令。

  但是,大量的经验事实和学术研究表明,当中国的教育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扩张时,教育的不平等也在一道增长或扩张。 且不论偏远和并不“偏远”的农村地区的“棚户学校”或“露天学校”,单看北京城区耗资数亿元的“超现代化”豪华小学及其城郊散布的备受打压的“民工子弟学校”,这种极端对立的现实图景所展现的教育不平等状况,就足以让那些尚未麻木的公民哭泣或者愤怒。它也意味着,在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急剧扩大的过程中,教育并没有发挥缩小这种不平等的作用,反而因为其自身的不平等而成为扩大整个社会经济不平等的动力机制。自然,“哭泣”或者“愤怒”都无助于客观认识不平等的现实状况。本文的任务是,利用一些无法被掩盖和封锁的统计数据和调查研究资料,尽可能系统地描述中国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根源、现实表现以及最终归结。本文所说的不平等包括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各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入学机会的不平等,以及教育者所得待遇的不平等

二、教育不平等的根源: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

  1,二元分割的教育

  中国教育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它的二元分割性。它是一种双重的二元教育制度。其表现形式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进行整体分割,形成“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天壤之别;在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教育阶段实行内部分割,形成“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两个世界。

  其实质内容是,政府有限的教育经费向着城市学校和各级学校中的“重点”倾斜。其直接结果是,分属于两种制度下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的实现程度截然不同,不同的社会成员及其子女必须宿命地面对着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正如整个经济和社会制度的二元制度一样,发端于1950年代的双重二元教育制度有着历史背景和体制根源。在计划体制的逻辑驱使和“赶超战略”的现实压力下,政府可调动的有限资源难以确保全体适龄人口接受同样的教育,农村教育的投入便主要成了农村的事情;出于同样的理由,为了快出人才,将有限资源较多用于兴办“重点”学校也就成为自然选择。

  在缺少对具体个人和群体的权利进行尊重和保护意识的特定历史阶段,二元制度的产生并非不可以理解,而且确实被普遍接受了。但是,当权利意识随着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而逐渐觉醒之后,这种制度并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反而被强化了。

  2,农村和农民的教育经费重压

  就城乡角度而言,强化这种制度的表现就是在农村推行分级办学制度,即实行“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相应的办学经费由分别由县、乡镇和村支付,而城市的办学经费则由城市政府拨款。

  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的财政教育经费的绝大部分投向了高等教育。在整个90年代,这一部分始终高达90%左右,而包括高中在内的中小学得到的比例始终未超过1%,而且这些有限的金额也主要是对“中央属”中小学的投入。近年来虽然增加了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援助,但“九五”期间的总投入只有39亿元,在2001年以后的4年间,这部分资金仍然不足300亿元,占中央教育财政总经费的比例仍然微乎其微。从中央级教育财政资金的分配状况可以看出,作为中国教育最高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实质上属于“高等教育部”──正如这个庞大而坚固的堡垒中分掌“义务教育”的工作人员只有2人所象征的那样。

  由于初中和小学的管理责任主要在县以下,自省至县的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也主要流向了各自管辖的大学、高中等专业学校以及高中,而很少顾及农村义务教育。结果是,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主要承担者变成了乡镇一级。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在90年代末,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政府投入部分,中央、省和地区或地级市三级合计负担的部分不到15%,而乡镇则负担了78%.而这部分的投入可能占到乡镇财政支出的70%左右。乡镇财政由此成为“教育财政”。

  问题是,弱小的乡镇财政无法满足农村教育的刚性需求,这就造成乡镇政权必须对农民进行二次、三次乃至第n 次的教育费用征收。在整个90年代的十年间,全国对农民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和各种“教育集资”最保守地估计也在1500亿元。近年来征收的规模和范围有所缩小,但变相的教育集资仍然没有绝迹。

  3,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和农村教育的相对贫困

  由于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源的差异,二元分割的办学制度必然导致城乡义务教育资金投入的严重失衡。以1993年为例,全国城乡小学生的人均经费差距为1.9倍,贵州省内城乡之间在3倍,而上海市与安徽农村之间达7倍;在初中阶段,全国城乡整体差距为2倍,贵州省内城乡之间达到4.2倍,而北京市与贵州农村之间则达到10倍。到1999年,上述各个层次的差距都进一步扩大了,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城乡整体差距均扩大到3.1倍,小学阶段最大差距达11倍(上海市3556.9元:贵州农村323.6元),初中阶段最大差巨达到12.4倍(北京市5155.2元∶贵州农村416.7元)。在人口大省河南内部,这种差距也异常惊人:在小学阶段,郑州市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全省农村平均额的5.9倍,相当于最低的滑县农村的14.7倍;在初中阶段,新乡市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与全省农村的平均数相差5.9倍,与最低的延津县相差11.4倍。在2000年之后的数年间,考虑到向农民收取教育集资的行为受到限制而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更加紧张,诸多差距可能并没有缩小,甚至是再度拉大了。

  4,农村教育的绝对贫困

  上述差距显示了农村教育的相对贫困,下述资料则充分显示了不平等状况下农村教育的绝对贫困:在1999年,全国2036个县和县级市中有1021个县的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不足10元──与北京市的757.6元和上海市的747.4元形成鲜明对照──几乎到了“什么都不能干”的地步。 而在农村义务教育列为教育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后的2004年,根据《中国教育报》夏天对174个地市和县教育局长的问卷调查结果,超过50%的农村中小学“基本运行经费难以保证”(这意味着国务院规定的“三个确保”在一半以上的农村地区没有实现),有58%的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经费无法落实,超过40%的小学仍然使用危房,超过30%的农村小学“粉笔论支有限发放”,接近40%的农村小学“交不起电费、有电不敢开电灯”,而缺少课桌凳的小学也接近40%.另外,“大学毕业生当教师需交费录用、工资拖后发放”的农村中小学择接近10%.(《中国教育报》2004年8月23日第3版)

  5,“重点”倾斜背后的利益:教育和财政官员的选择偏好

  在各教育阶段,将有限的资金集中于带有各种招牌的“重点”学校,是每一级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普遍的行动逻辑,乃至成了官员们的第二天性。当南京一所普通中学要用10万元的可支配经费去面对130万元的正常运转需求,它邻近的一所重点中学却可以得到1000多万元的“教育现代化工程改造”拨款;湖南长沙一所重点学校全年投入的经费,“大概比一个县的全部教育经费还要多”。而在任何一个市、县和乡镇,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普遍的等级性倾斜:市属学校比区属学校,“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比乡镇学校,乡镇“中心校”比起非中心校,总是能够得到更多。

  自然,这种行动逻辑的背后有着利益集团的利益。教育资源的掌控者所以至今咬定“重点扶持”的价值取向──当然是“不平等取向”──不放松,主要动机可能不再是如其标榜的为了所谓“人才”的“早出”“快出”,或者通过树立“典型”来“带动一般”。说穿了,重点倾斜的学校实际上正是他们的子女所就读的学校。正是那些掌握着资源分配的官员们的子女,更多地占据了一系列“重点”学校的座椅。

  这在计划经济时代即是如此:在1960年代初的广州,能够有70%-90%的学生升入大学的当地重点中学中,只有11%是工农子弟,48%为1949年前入党的干部子弟,余者则为原居住区居民(1949年之前的富裕阶层)的子女。而2003年实行的一项对马鞍山市的调查显示,在该市的初中毕业生中,出身于“上层”家庭者有69.1%进入了该市“最好的高中”,而占人口大多数的下层的相应比例则只有5.1%.另一项对北京、重庆等十城市高中教育公平状况的调查也显示:占人口不过10%的党政干部、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占去了被调查重点高中42.1%的名额,在北京市,这一比例则达到57.3%.而某经济大省财政厅与省城某全国知名重点中学达成的协议则更加反映了赤裸裸的交换关系:该中学每接收一名财政厅官员的子女,将拨付50万元的教育经费。

三、基础教育阶段的不平等

  1,教育者的权利

  当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制造了少部分受益者,必然有多数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遭受其害。

  在基础教育阶段,这种权利侵害主要表现在教师工资的拖欠和受教育者教育机会的短缺。

  乡村教师工资的拖欠始于80年代后期,也即“分级办学”制度出笼和《义务教育法》颁布不久,至今已延续近15年左右。它令人想到其旧中国的同行的境遇。到1989年,“拖欠”已经到了被温文而雅的冰心老人怒斥为“耻辱”的程度。到2000年4月,这种“耻辱”的货币化表现上升到135.6亿元人民币,覆盖了北京、上海和浙江、西藏之外的27个省区。在2001年农村教师工资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之后,情况有所改善,但“拖欠”的悲剧仍然继续上演。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2003年9月10日“庆祝教师节及纪念《教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披露:“拖欠数额依然较大,涉及范围依然较广。有些地方陈欠未清又添新欠。”他引述的教育部的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02年7月,全国累计拖欠教师工资距国家规定标准还有127亿元,涉及24个省区;其中2002年1-4月新欠14.6亿元,涉及21个省和42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但这部分金额只是各级政府“必保”的“国标”部分“,另有占教师工资30%-50%的地方津贴和补贴──由于有发放与否”可视当地财力状况量力而行“,这部分的拖欠也就变成了”合法性拖欠“──并没有计算在内,因此实际的拖欠更加严重。

  但这并非“工资问题”的全部,两个与“国标”和“地方补贴”无缘的群体更加值得关注。其中一个是“民办教师”,中央政府曾经于十年前要求在“本世纪末彻底解决”他们的问题,但至今在全国仍有数十万人,他们的薪水可能只够养活他们自己。另一个是“代课教师”,其规模可能比前者更大,待遇也更差。比如在全国来说并不“落后”的江苏省徐州市下属各县,他们每月能够领取的“代课金”目前只有150元。这是一个没有考虑到生存需求的数额,肯定难以维持一个乡间知识分子的起码尊严。

  2,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机会的城乡差距

  受教育者面获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表现各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升学率的差距。在城乡之间,这种差距随着教育阶段的升高而扩大,呈现出倒金字塔状的格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早在《义务教育法》公布之前的1985年,中国的城镇已经普及了小学和初中教育,而当年农村的学龄儿童入学率不到95%,农村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比率只有65%,而低于这一平均数的省区有13个,其中贵州、广西和西藏三省区不到50%.到1999年,农村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上升到91%,但低于90%的省区仍然有15个,其中贵州和内蒙分别为72.4%和75.7%,西藏更只有38.1%,全国则有130万的少年小学毕业后即走向社会。 在2000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之前,许多大中城市已经普及了高中教育,但是到2004年,仍然有至少10%的农村地区尚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县甚至没有普及小学教育。近年来,虽然全国的学龄儿童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1%,但由于“学龄儿童”的基数过于庞大,没有入学的0.9%的儿童数也几乎恒定地保持在100万人左右。

  根据笔者的计算,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2000年的15年间,中国大约有1.5亿左右的农民子女没能完成初中教育。这其中包括未入小学的近3200万人、小学阶段失学的近3800万人、小学毕业后未能升学的5000多万人,以及初中阶段失学的3000多万人。2000年以后的情况不详,但2002年底展开的一项对全国有代表性的6个县的普查则显示,农村地区初中阶段失学现象严重,所有的县都超过了教育部设定的初中辍学率不超过3%的底线,其中4县高于20%,2县高于30%,1县超过50%.另外根据上海教育科学院有关专家的测算,2001─2002年,全国15─17周岁人口的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分别只有75%和76.6%,有7个省区在60%以下。虽然小学净入学率已达99%,但毕业率仅为89%左右,相差近10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但毕业率仅为76%左右,相差近14个百分点。他们的结论是:近年来每年大约有500万适龄儿童未完成初中教育,其中近200万适龄儿童未完成6年小学教育。当然,他们主要是“农村人口”。

  3,高中阶段教育机会的城乡差距

  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城乡教育机会差距,到了高中阶段进一步扩大。从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普通高中,不包括职业高中)的比例来看,城市的升学率从1985年的40%提高到了1999年的55.4%,而同期农村则从22.3%下降到18.6%,两者间的倍数差距从1.8倍扩大到3倍。

  在31个省区中,当年城乡差距超过3倍的省区达15个,超过4倍的有5个,人口大省山东和河南则分别达到4.4倍和4.5倍。近年来农村地区的绝对升学率虽然上升,但是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可能并没有缩小。

  高中阶段机会的不平等,显然与学习费用的高涨、农村地区高中稀少造成的机会短缺,以及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质量的低劣有关。但是,招生过程中向着城镇倾斜的惯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直至90年代末,在湖北嘉鱼县,该县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嘉鱼一中”的招生录取中,教育部门设定的录取分数线仍然是农村孩子要比城里孩子多出50─80分。

  如此安排的结果是,该校生源大约有七成来自该县城镇,而城镇人口只占该县总人口的两成。与此相仿,山西省太原市的中专录取分数线也一直规定农村考生必须高于城镇考生,以并不遥远的1998年为例,前者为532分,后者只有376分,二者相差156分。其理由是“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由于高等教育机会是更为稀缺的资源,是个人跃升上层还是堕入下层的社会的分水岭,围绕这种资源的竞争更加激烈,而那些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占优势的社会成员又总是具有自身的和制度赋予的强大竞争力,因此,高等教育阶段机会的不平等也就更加明显。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首先是基础教育阶段机会不平等累积的结果。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办学制度,使农村的少年儿童在通向学业成功的竞争中从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在公共教育经费不足、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又无法承受义务教育之重的困境中,农家子女往往在初中甚至小学阶段就被淘汰出局,从而使80%左右的农村适龄人口无缘参加高考,造成农民子女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降低。进而,由最高教育当局掌控的高等教育机会的初次分配的失衡,以及强势社会成员以“腐败”参与的再分配,都决定着或拉大了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就前者而言,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和涉及政策制定者切身利益的结果,在以地区为单位的高校招生名额分配上,主管部门一贯采取在全国范围向北京和上海倾斜、在一省之内向省会城市倾斜的政策。以几乎神话了的“清华”为例,在迄今为止的二十多年间,它投放于北京市的名额始终超过苏、皖、鄂、川4省的总和(在高考制度恢复之初的几年间为其2-3倍),2001年则占到其招生总数的18%,而当年北京高中毕业生的数量只占全国总量的0.9%.结果是必然是各地录取比例和分数线的悬殊,“在北京能上清华的分数,在一些地方上不了重点大学;在北京能上重点的,在一些省则无学可上。”1999年,北京的考生只要获得相当于百分制的43.6分就可以上大学,各科平均不及格也可以读本科,因此其录取比例高达72.6%,其中理科考生更达78.9%,与多个省区不到30%形成对照。一省之内的差异也同样明显,就山东省2000年非重点院校的录取线而言,省城济南为全省各地市最低,其文科和理科类都低于最高地区63分。结果是,由于处于劣势的地区往往农业人口占绝对多数,也就意味着农民子女将被更多地淘汰。

  如果说初次分配已经明显有利于居住在首都、省会等大中城市的社会成员的子女,录取过程的再分配则更进一步偏向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权势阶层。“上线”人数高于最终录取数的恒定比例产生的“灵活性”,使具有特殊背景的社会成员(包括各高校教职工,他们的子女一般总会得到所在学校的“行业性福利”)的子女优先进入;而具有明确指向的“机动指标”、“保送生”和各种“特长生”的流向,也显然不是一般的平民子女。 湖南省隆回一中的“保送生”舞弊案,上海交通大学不慎泄漏的“招生黑幕”,以及西安市的大面积“体育特长生”舞弊事件,都只不过露出了冰山一角。而所有这些勾当都拉大了不平等。

  90年代以来的多项调查都显示了高等教育不平等的实际状况。1998年进行的一项对全国37所不同层次高校(大专除外)、1994和1997级学生近7万人的调查,则给出了一幅较为完整和系统的画面。在城乡之间,机会获得的整体差距为5.8倍,在全国重点院校中则达到8.8倍,即便在最低层次的地方高校中也有3.4倍,超过了城乡居民经济收入的名义差距(2.8倍)。在重点大学中,这种不平等则远远超过城乡之间经济收入的实质差距(6倍)。

  各职业阶层间的差距则更加明显。农民子女与工人、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子女进入高等学校的可能性之比为1:2.5:17.8:12.8:9.4,其中在全国重点高校中是1:4:31.7:22.6:17.4.农民阶层与整个非农阶层的整体差距是5.6倍,在全国重点高校中是9.2倍,其中与党政干部子女的差距则分别达到17.9倍和31.7倍。另一方面,作为体力劳动者的工人和农民,与作为脑力劳动者的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子女的机会差距也很大:在高校总体中为9.6倍,在全国重点院校中接近15倍,工农子女的合计份额不到45%.

  由此可以看出,在高等教育阶段,城乡之间和社会各职业阶层之间都呈现一种金字塔状的不平等格局:院校层次越高,不平等也越严重。而在集中了全国最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生产着“精英中的精英”的北大和清华,更加令人惊叹。以1999年为例,两校招收的5080名本科生中农村学生只有902人,仅为17.8%,与同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近70%形成鲜明对比。两校在北京招生的情况则显示,在全中国8-9亿农民中,能够进入北大和清华的人数不及一个北京市。比如,在清华大学1990-1992年招收的三届本科生中,来自全国农村的学生为433人、385人和381人,而出自北京市的竟分别达到437人、410人和481人,1992年整个高出100人。

  进一步的分析还表明,强势社会阶层子女在高校中的“热门专业”中所占优势更加明显,而工农特别是农民子女则多居于“冷门专业”。对武汉大学和重庆8所高校及西安11所高校的调查都显示,工农子女在“热门专业”中的比例都进一步低于其在高校总体中的比例,而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子女的情况则相反,三者相加经常会超过80%,几乎形成垄断地位。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有不同的职业选择和就业难易度,并形成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异,其蕴含的意义值得深思。

  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上属显著差距并非公平竞争(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结果。

  一项对湖南某电力学院2000级学生录取分数的分析显示,在4大类学科16个专业中,农民子女的平均分数高出干部子女22分和工人子女18分。其中工科类高出干部子女26分,财经类高出30分;在16个专业中有14个专业农民子女的录取分高于干部子女,最高者则相差60分。此外,工人子女的录取分数也普遍高于干部子女,16个专业中有11个高于后者,其中有6个高出10分以上,2个高出40─50分以上。进而,在干部子女排在前5位的热门专业中,其平均分也都低于其中的农民和工人子女,有的相差41分。而其他11个专业中农民子女的平均分,也都高于热门专业中干部子女的最低分和次低分,有7个专业高于最高分,有的竟高出44分。

  这一个案表明,就农民子女来说,22分的明显优势并未能使他们进入更高层次的学校,反而在已录取学校的专业分布中处于劣势。可以推断,那些考分比已录取的农家子女低、但却高于干部子女的农民出身的考生可能被更多地淘汰了。

  要强调的是,近年来,尽管高等教育基于“产业化”或延缓“就业压力”的现实需求而大大增加了绝对的机会数量,但没有迹象证明,这种爆炸性的数量扩张同时伴随着“公正”的内涵。高等教育的所谓“大众化”可能只是一种假象:真正的“大众”即工农子女多数仍处于边缘,而位于金字塔顶端的“重点”大学依然主要面向强势阶层。

五、教育不平等的归结:社会的紧张

  如果说社会的不平等必将造成社会的紧张和冲突,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教育的不平等肯定不会在中国社会走向稳定的努力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希望不平等的所有受害者都成为“宿命论”者而“自认倒霉”显然是可笑的,招致普遍的不满、愤怒乃至一部分人的仇恨和基于仇恨的报复──有意或无意的、有所指和盲目的──应在意料之中。自然,这不只是一种逻辑推断。这是必须正视的现实活剧。我们可以看到,近十年以来,当大中城市重点学校的教师可以前往“新马泰”去旅游从而展现城市中产阶级的富足和潇洒,无数遭受工资“拖欠”的乡村教师却构成了各地“上访”队伍中令人瞩目的群体。虽然他们的呐喊与抗争并没有带来境遇的根本好转,但是这支在传统社会曾经担当社会整合作用的力量向着“不稳定”方向的转化,对于焦躁不安的农村中国来说,显然是一个不太吉祥的信号。

  同样,从那些流入城市的农村少年儿童对于城市学生和“城里人”的情感认同程度(多项调查证明其不容乐观),以及文盲半文盲人群的暴力犯罪中,我们也能够解读到教育不平等的直接或间接后果。更极端地,从横行于城市的张君──初中失学──、夜游于乡村的杨新海──高中阶段失学──、乃至已经进入了高等学府的马加爵──他始终摆脱不了在不平等面前的“自卑”──,这一系列“杀人魔王”的人生轨迹中,似乎也能感受到教育不平等和乡村教育的绝对贫困造成的深远影响。

  但令人失望的是,教育的不平等和由此引发的社会的紧张,暴力与不平等的一道增长,并没有纳入那些负有相应职责的权力机构的议事日程。相反,不平等仍然是一种价值取向。

  以“效率”和“示范”为幌子,以容易彰显的“政绩”和不便言说的“好处”为动力,相关决策者和执行者们的主要工作仍然突出表现为“锦上添花”甚至“削贫济富”。这从某些省区至今仍然从农村提取本该用于农村教育的“教育费附加”而转向“支援高校建设”可见一斑。

  我们确实有理由担心,中国教育的严重不平等还会长期持续,而且有可能深化。这实在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51  回复(3) |  引用(1) 加入博采

2006年度国际奖学金项目开始申请
2006年度国际奖学金项目开始申请
作者:ngo发展简…    文章来源:ngo发展简报      更新时间:2005-9-27

   申请截止日期: 2006年3月15日

  www.china-ifp.org

  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美国国际教育协会等国际机构负责实施的国际奖学金项目在全球22个国家已经进行了五年。在过去的五年中,中国共有168名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入选,目前已有近40位入选者完成学业,获得了学位,除个别学员正在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之外,其余的人均已回国,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着。

  国际奖学金项目旨在为那些长期在基层工作、缺乏机会的有志之士提供深造机会,其最终目标是通过教育改变那些缺乏教育与机会的地方社区,而基金会深信,只有那些土生土长、了解社区并对社区有亲身感受的人们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因此,国际奖学金项目是在有志于服务社会和社区的缺乏深造机会的社会群体中挑选候选人。所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公开竞争和聘请各方面的专家,从申请者中选拔出优秀人才,资助他们在国内外进行深造。这些人必须是通过实践已经证明了其对地方社区的强烈的责任感,并且显示出了其潜在的领导能力,同时,必须具备完成学业的能力尤其是较好的外语水平。

  国际奖学金项目通常支持入选者攻读硕士学位,极少数的人也可以攻读博士学位。但入选者所选的学科和领域须符合基金会资助的目标,即促进民主价值观、减少贫困与不公、促进国际合作以及提高人类成就。

  国际奖学金项目2006年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申请的截止日期是2006年 3 月 15日。该项目的网站(www.china-ifp.org) 提供详细的相关信息,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或复印。如有困难,可以发电子邮件向国际奖学金项目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办公室的电子信箱是:<ifp@iiebeijing.org>。申请者须将申请材料在2006年3月15日前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

  华通大厦A座439室

  国际奖学金项目中国办公室

  邮编: 100044


  请注意:2006年度申请的截止日期是2006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国际奖学金项目(IFP)办公室没有委托任何中介组织,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奖学金项目办公室期待着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士获知这一信息并积极申请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42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志愿的力量——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价值追问
志愿的力量
——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价值追问
作者:梁 枫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更新时间:2005-11-18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鉴于我国目前在志愿服务以及非营利组织领域的立法缺失的社会背景,近年来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如火如荼的发展与对志愿者的规范与管理不断地相互交织与冲突,由此也引出更多的话题,让我们争论,也让我们思考。诚然,志愿服务并不仅仅限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也会有自己专职的雇员,但今天,当我们面对一个生于草根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正是通过广大志愿者长期或临时的志愿劳动,才催生了组织的发展壮大时,我们则必须关注在非营利组织范围内的志愿者的价值与影响。

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的重要作用,很多时候正是通过该组织不断强大的社会影响才日益凸现出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言及此,我们不得不坦言: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其本身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被服务对象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而不能达到志愿服务的目的;有的志愿者因为参加志愿服务而被原单位开除,经济上得不到保障;而在有些服务领域,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如此种种,正是由于政策保障的缺失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乃至生命和安全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致使志愿者“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挫伤了志愿者的积极性。

在正视志愿者的权利尊重与价值责任之前,让我们不妨先到志愿者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源头探一个究竟。

 

关于定义

所谓志愿者,这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的强制,而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或人群。 

从法律层面上讲,由于我国尚未有一部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立法,因此对于志愿者也从来没有一个严谨、权威的概念。从目前我国部分省市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来看,志愿者概念表述较为明确和全面的是2004年3月5日颁布的《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该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据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并认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概念:

1、志愿者是自然人。自然人是区别于法人、社团组织的一个概念,即有生命的个体,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其不受民族、种族、国籍和身份等的限制。

需要提到一点:志愿者有否年龄的限制?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从年龄上划分,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能注册登记为志愿者。

  2、志愿者主观上须自愿。尽管目前我国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机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但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志愿者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所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

3、客观上,志愿者须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非经注册或登记的志愿者,即使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也不能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志愿者经过登记活注册,会便于非营利组织统一安排活动,防止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志愿者合法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需要。

至于非营利组织,它完全是个“舶来品”,从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翻译而来,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汇还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严格来讲,它与非营利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重合)、“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明确的非营利组织分类标准,现行法规体系中只将其划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本文所指的非营利组织,则着重是指完全来自民间,无论注册与否,无论是否采用会员制,而基于某项公益事业为活动宗旨,主要通过广大志愿者来主要完成自身组织活动的组织和团体。

 

关于志愿者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实际上,前文我之所以很详细地探究志愿者的定义及其应予具备的法律特征,是因为我的本意并不在于此。引起我更大注意的是,在这样一个定义架构下,通过比较清晰地确定志愿者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去关注志愿者自身的权利、责任以及其应有的人格尊重和权利保障。但反过来讲,正是基于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之间的特定关系,决定了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法律地位。

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我们不妨通过排除法逐一进行研究:

第一,如果是一种雇佣关系——从表面上看,非营利组织通过招募,吸引志愿者按照其政策要求和工作计划,参加其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但是,非营利组织如果没有向其支付固定的、有规律的相应劳动报酬,那它们就不能形成雇佣关系;

第二,如果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无疑,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都一定会有一个领导者,通过领导者对该组织的规划,开展各项活动,志愿者必须按照其部署实施各项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但是,问题在于非营利组织本身并不是行政机构,甚至很多组织还没有获得法律上的注册,从法理的角度,其对志愿者的管理尚不具备“资质”;

第三,如果我们把非营利组织看作一个民事单位或团体组织,在平等原则下,它与志愿者应该是一种民事关系,更具体地说,这种民事关系应该主要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包括口头和书面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约定。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非营利组织关于志愿者的招募广告具要约邀请的性质,志愿者报名参加则是一种要约,非营利组织经审查后,认定符合条件并进行登记或注册则是一种承诺,至此,双方就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只不过,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其不具有一般合同的经济利益性。

如果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之间特殊的合同关系得以确立,那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下面的问题:在这种合同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通过表格作一下对比:

志愿者VS非营利组织 权利义务对照表

 

权利

义务

 

 

1、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

1、有义务配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

2、有权选择参加何种志愿活动;

2、有义务按照组织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有权知悉参加活动的有利影响和不利风险;

3、有义务接受非营利组织培训;

4、有权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获得尊重;

4、有义务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活动;

5、有权要求获得非营利组织的必要培训;

5、有义务在活动中听从统一指挥和部署安排;

6、有权要求在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

6、有义务诚信对待非营利组织及志愿活动;

………

………

 

1、有权以组织的名义招募志愿者;

1、有义务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

2、有权遴选志愿者;

2、有义务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

3、有权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

3、有义务向志愿者告知活动背景和活动目标;

4、有权制定统一的组织计划和活动安排;

4、有义务告知可能的风险及办理必要的保险;

5、有权制定自己的财务计划;

5、有义务提供一定的用餐、交通等必要补助;

6、有权以组织的名义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6、有义务保障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和劳动尊重;

………

………

 

关于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权利保障与法律救济

尽管并不全面,甚至都不一定很准确,但从上表所示的志愿者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我们不难看出,两者之间一旦在法律上确立了明确的关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内容也就自然界定,如有违反,即构成了合同意义上的“违约”,即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在,当我们在现实中“对号入座”的时候,就会发现,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活动中的权利并没有得到真的很好地保障,或者说,非营利组织对于志愿者的义务还可以做的更好。

   既然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当其不能正当享受权利和未能履行义务时,该如何进行法律救济以及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当非营利组织违约时,志愿者有权自由退出非营利组织;同理,当志愿者违约时,非营利组织也有权强令志愿者退出非营利组织。对外而言,当志愿者在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造成被服务对象的损失时,由非营利组织依法承民事责任;非营利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行使追偿权;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如果被服务对象借无偿服务这一资源,对志愿者任意使用,违背志愿服务的初衷,要求提供非份服务要求时,志愿者有权更改自己意愿从而拒绝向其提供志愿服务,由此引起的其他不利后果应由提供被服务对象的非营利组织承担;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如志愿者遭受他人的人身侵权,则由志愿者向被服务对象要求损害赔偿。此时,非营利组织则应和志愿者站在一起,共同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按照非营利组织的安排在提供志愿服务时因故意或过失给服务对象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如侵犯了被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则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志愿服务的不和谐音符

我们知道,志愿服务强调“志愿性”。志愿服务的内涵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爱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对于志愿者而言,提供志愿服务是自觉自愿的行为,是志愿以自己的热情和爱心去主动帮助他人,而绝不是完成行政命令或组织任务。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意识到,在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在原本以“送人玫瑰,手中留香”为高尚主旨的志愿服务中,也会掺杂以下的“杂质”:

1、志愿者变成了廉价劳动力。不可否认,志愿资源是成本最低的社会资源,规模大、好管理,似乎让志愿者也能够从中受益。一些营利机构通过招募志愿者来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这实际上是不恰当地利用了社会的公共资源。志愿服务是志愿者为改进社会而无偿贡献时间和精力的社会援助行动。志愿者应该多替代政府,少替代私人,更不能被用来帮助企业营利。因此,志愿者不能等同于不发工资的雇员,完全为商业利益服务。

2、志愿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众所周知,志愿者的行动是对他人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的自愿行为。从道德角度看,一个人愿意为他人提供自愿服务,表明志愿者的高尚道德。如果被帮助者不能给予提供帮助的人以基本的尊重,这种帮助也就失去了意义。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这个简单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志愿者服务。

按照民法中的公平原则,既然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援助是自愿的、相对无偿的,那么,他们完全有权随时更改自己的意愿———拒绝为恶意的服务对象继续提供服务。尊重志愿者及其劳动权利和意愿,是每一个接受志愿服务对象的起码义务。如果被服务对象连这点义务都不能承担,志愿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提供服务。

3、部分无业者兴办志愿服务,与志愿服务是一种非职业化的社会援助行动不相符。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不为物质报酬,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一个无业者,如果没有足够的生计来源,那么,如果他兴办了志愿服务,势必会把志愿服务引向营利的方向。这时所谓的志愿服务已经被职业化了,并成为其生计的手段。无业者兴办志愿服务,志愿者在不知其背景的情况下加入其中,势必会挫伤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不利于志愿服务的长远发展。

 总之,尊重志愿者及其劳动权利和意愿,是每一个接受志愿服务对象的起码义务。放到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来看,志愿者的劳动被恶意盘剥的事情,实际上是社会上不良认识的一种具体体现,它和见义勇为者被冤枉等现象一样,值得社会警惕。如不警惕,长此以往,好心不得好报的现象不仅会使广大志愿者寒心,更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任。

 

结束语

在本文即将结束的时候,关于本文的出发点在此必须予以阐明。坦率地讲,这篇文章的着眼点之所以在于志愿者,而不是非营利组织本身,是因为大量的非营利组织正是通过广大热情而富有爱心的志愿者才不断得到发展和壮大,但如何摆正志愿者在自身组织中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志愿者的优势和作用,并且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对志愿者产生持久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或许对于很多非营利组织来说,都是需要深思的问题。诚然,对于非营利组织自身来讲,其生存之窘境,其发展之难题也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只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而非本文着意所述。当我们用更多的注意力关注志愿者,对于志愿者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的贡献和努力,对于他们的精神与思想是否足够的了解,对于他们的权利和劳动是否足够的重视?!

不可否认的是,志愿者之于非营利组织,即如基石对于大厦,亦如大海对于游鱼,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诚然,笔者作为一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当然希望通过对志愿服务的立法,早日出台诸如《志愿服务法》或《社会服务法》等专项法律,明确志愿服务的法律地位,保障志愿者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虽然立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约束志愿者及相关各方,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及相关各方的权利和利益,但是,我必须说,对于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健康、顺利发展来说,对于一个和谐、祥和的理想社会来说,仅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应该是志愿的力量在感召着我们,我们才会有更大的力量和动力,去追寻明天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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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之死

2002年12月1日,年仅21岁的志愿者冯勇在参加“绿色江河”活动时不幸遇难,成为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第一个遇难的志愿者。

2002年10月,冯勇决定参加绿色江河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去可可西里做环保工作。当时冯勇才满21岁,刚从新疆退伍归来。2002年11月30日中午,冯勇和志愿者李亮等6人乘坐索南达杰保护站的吉普车前往保护区外围的野鸭湖——当地野生动物的重要饮水区捡拾白色垃圾。13时40分,吉普车抛锚,冯勇和谭  波徒步回保护站找车。回到保护站后,冯勇再次同南化集团管线工地司机李明利开车前往坏车处拖车。当晚,两人没有返回。第二天,搜救人员找到他们时,两人已经死亡。

至此,“志愿者之死”成了一个引发广泛争论的焦点,强烈地吸引着社会各界。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及相关权益问题开始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作者:梁枫,北京市上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与动物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民间环保维权组织“法治环保在线”首席顾问。电子信箱:franckliang@163.com)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38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锻造新公民公民教育
锻造新公民公民教育
作者:刘 阳    文章来源:南风窗公民教育专题    更新时间:2005-10-30

 

 [策划人语]
  “新希望工程”是自以为是的我,在去年春天把“希望工程”的盛名,移花接木到朱永新先生主持的新教育实验,传递出我对它以“人的教育”对抗“教育异化”的价值判断。在“希望工程”暂告结束的今天,我理解的新教育实验,俨然是“ 希望工程”的升级产品,它关心的不是为失学儿童找回书包,而是避免坐在教室里的学生堕落成爱因斯坦所憎恶的“技术狗” 。
  既然新教育实验,是中断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的复兴,那么续接同样中断半个多世纪的公民教育,就是情理中事。遗憾的是,当时我并没有发现公民教育的印记,我抱怨“新希望工程”还缺一半。
  今年7月10日,我惊觉朱永新们缝合了“新希望工程”的另一半。新教育实验“成都年会”上,他们展示了“新公民教育”校本教材。如果没有意外,9月新学期开学的时候,将有千百名小学生,拿到专门为他们编写的公民读本。他们当然不晓得,在中国大陆的课堂上讲授公民课,70年来还是头一回。
  “成都年会”上,我听说一个叫关澜的中学历史教员,早在2003年底就编写了第一本面对中小学的《公民常识》。8月13日,我飞到包头,见识了一个42岁的中学女教师矢志公民教育的坎坷心路。她就像一个群体的缩影,让我知道一拨致力于公民教育的人士,曾经做着怎样的努力。
  离开包头,我找到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的研究者。4年前,他们缔造了中国第一个官方性质的公民研究中心。 3个月前,教育部官员前往中原,“揭”了官方意义上的“牌”。
  丰富的细节勾勒出一条简明的趋势曲线:仰赖于民间社会战战兢兢的努力,中国官方已对公民教育表现出积极的姿态。“新希望工程”欠缺的另一半,有望迅速弥合。
  公民教育,是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教育。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我们的教育,仅仅披上了一件素质教育的外衣,我们反思了20年,才将公民教育从历史的海洋中打捞出来。虽然“新希望工程”的拥趸们,给公民教育戴上了一顶“新”帽子,他们也承认,他们要讲解的还是政府的权力、公民的权利、公民与日常所说的“老百姓”有何区别,一切都是1930年代中小学公民课上的“老一套”。
  我固执地认为,尽管我们的教育体系已放置到“后WTO”的语境下,多年没有变化的志在培育公民人格的“老一套 ”并不过时,以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写就的公民精神,是不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普世价值。
  去年以来,“公民教育”或“新公民教育”,渐渐见诸报端。地方要员的讲话,红头文件的下发,走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似乎懂得了公民教育的紧要。然而,综观那些自编自导的公民读本,关乎法治时代精神规则的公民教育微乎其微。不客气地说,所谓的公民读本,往往只是换汤不换药的中华三德歌。要不,就勾兑成政治教育,或者传统文化教育。任何不怀偏见的人们都知道,这是一种并不美丽的误会。
  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一回事。使受教育者接受某一意识形态,成为忠诚的革命者,是革命时代阶级斗争的产物。过去有过去的道理,当下,伴随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顺应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的要求,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扩充现代公民教育乃大势所趋。
  熟悉德国民主历程的人们大概知道,二战后的德国,初建的民主赢得的支持率并不高,30年后的民调显示,90% 的人对民主表示支持。亨廷顿说,发生这种变化的重要原因,是战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登上了政治前台。设若我们不否认全球视野中的历史经验会重复应验,对于新公民教育,对于锻造新公民的努力,除了迎合并为之鼓吹,我们恐怕再也找不到更为正确的态度。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30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书目推荐:草根民间组织
书目推荐:草根民间组织
作者:高雪松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简报      更新时间:2005-10-26

  原文来自《中国发展简报》2004年10月刊,作者高雪松。

  近来,已有国内研究NGO的学者开始提出:我国NGO部门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具体讲就是可以比较明显地看出NGO分化为不同的几大类,那么,在其中具有群众基础的草根组织或社区组织又占多少呢?在我本人的视野中,大多数的国内NGO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草根组织,即使是那些现在逐渐多起来的在社区范围内工作以满足社区需求的组织,也很少是从社区内部自发产生,而更多为外来的。国内知名的NGO领导人,虽说还不属于中国当前主流社会的精英阶层,但也多是公众人物,是“先知先觉”,并“先行”的公共社会精英。但他们中间从“草根”阶层脱颖而出的也并不多见。如果要使一个组织存在的正当性(legitimacy)不仅仅建立在对其领导人的报道有多少次在大众媒体上出现,或者该组织能够从国外基金会筹到多少项目资金,而是更依赖于其群众的基础,并且这些群众不仅仅是该组织的服务对象、受益人,更是参与该组织的工作和发展的组织力量的来源,我们应该怎样做呢?《草根群众组织》,这本书应该能够级中国读者一些启示。

  这本书并非新书,初版于1982年。据说此书是美国大学院校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中被广泛阅读的参考书之一。

  此书的作者Si Kahn是一位活动家,有着近40年参与美国南方民权、劳工和社区组织化运动的丰富的实践经验。1980年,也就是这本书出版的前二年,他创立了自己的组织Grassroots Leadership(读者可以访问他们的网站www.grassrootsLeadership.org.)。这个组织可以说是一家支持性NGO。至今一直在为其他组织提供帮助以加强它们实现目标的能力-通过建立新组织,通过为美国南方各地的活动家提供战略空间,以使他们一起努力解决面临的共同问题。Si Kahn现在担任Grassroots Leadership的总干事,同时,他还是一位民谣歌手和民权歌曲作者,录制过多张原创歌曲专辑,并与其他著名的艺术家共同出版专辑,演唱美国历史上的民权运动,妇女运动和工人运动中产生并流传的传统歌曲。

  本书于1991年由美国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出版社再版。台湾的一家机构对两版都进行了翻译出出版。

  此书的英文原名为Organizing: Guide for Grassroots Leaders .可直译为 《组织化 -草根组织领导人指南》。此书不仅是由草根群众组织的领袖为那些有志成为草根群众组织领袖的人提供的一种经验的总结及精神的分享与共勉。也是指导普通人组织起来以求改变,完成共同之目标的一本易学易用的实用指南。因此它没有一般社会科学著作常有的高深理论,并且其口语化的语言读起来像是在聆听作者的讲演或是与作者对话。全书结构简单明晰,分为18章,每章都以一个个从事组织工作中常见且重要的相关问题及作者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回答的形式展开。尽管本书作者所分享的经验形成于美国的历史社会环境与实践,和中国国内的现实有比较大的不同,但我们应该看到,组织工作归根到底是在做“人”的工作。从根本上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社会中也应该是相同的,因而此书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仍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如果可以把此书看作是一个生命体,那么作者提供的这种“组织化”精神的分享与共勉构成了坚固的骨架,具体的经验分享成为鲜活的血肉。本书讨论的大问题之下涉及的小问题非常全面,内容十分丰富。尤其是对具体问题的微观性,细节性的建议,本文无法尽述其详。这里只把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的最强有力的观点分享给读者。我个人认为,所有这些强有力的观点,或者说是“精神的分享”,都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前提之下,那就是所谓草根群众组织,其存在的正当性要依赖其拥有的群众基础,一个组织可以是由一两个领导人发起建立的,但如果组织始终只代表这几人的意愿,那就不能称为草根群众组织,而只能算是“少数人的俱乐部”。


  选民、社区、组织化

  组织工作始于人们的共同点,在与社会发展有关的西方话语体系中。Constituency是个经常出现的词,既指真正选举意义上的选民,也指一个组织的服务对象,会员及支持者。“社区”一词现在已愈来愈多地被国人所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用其指代如某小区,街道或村落等居住范围的概念。除此之外,“社区”的概念也不限于指在同一地方居住生活,它还指对某些问题有同样的看法,并且有要改变这些问题现状的共同兴趣的一群人。除了在一起居住或工作之外,一个草根群众组织的支持者也有其它的共同点,即他们有共同的问题,可能有一段共同历史或共同价值。本书所讲的草根群众组织基本上都是基于社区的自发组织,“社区”的定义来自社区利益的概念。-人们有一些共同利益,由此为基础才能使他们在一个组织之内集合在一起

  Si Kahn首先在本书的开头就谈到“组织化”。他给出简单明确的定义:组织化,就是人们在一起工作,以完成个人无法完成的事情。

  组织化有用吗?有时人们会有这种疑问。作者提示人们观察周围就会发现有权力的人便是那些组织得最好的人-比如,当今美国的权力集中在少数的组织良好的个人及公司的手中,他们拥有超乎寻常的影响决策的权力,而这些决策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但是,普通人及他们的家庭却缺少权力-最简单的反映之一就是人们的衣食住行和医疗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比起大部分普通人的收入来说实在太贵,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美国公民现在拥有的权力及利益,多数并非施与而来,而是人们组织起来争取到的。诸如养老金。带薪休假,加班费等工作福利是人们组织工会斗争得来的;妇女的选举权和黑人的民权受到保护,也不是出于政府的善心,而是由于这些团体组织起来要求这些权力;甚至连公立学校及公共教育的实行也是因为美国人民组织起来坚持其子女和富有家庭的子女一样有接受教育的权力。

  组织化,在短期内是办好事情的一个有效的工具:改进学校、改善交通和医疗、保障所居住社区的安全等等,个人每日面临的问题中有不少是可以通过组织化来解决的。同时,组织化从长期来看还有更重要的利益—通过组织化,人们可以学到新的东西,并重新认识自己。“他们在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地方找回尊严,找到自尊而不是缺乏自信;并开始更充分地使用他们拥有的技能,去与他人一起合作,去影响,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去抗争,而这种知识的和经验正是人民取得真正权力的起始。

  作者同时也分析到:并不是遇到问题的人们都会组织起来,有些人继续试用个人解决的方式,有些人干脆放弃。人们不愿意去做组织工作还有许多其他原因。从个人角度讲,可能缺乏自信,害怕尝试新的事物,或者害怕被其他人认为是不安分的好事者。其实,社会正是鼓励人们去寻求个人的解决方式,原因是个人问题可能在体制不做大调整的情况下就能得到处理,但事实上这种方式可能在长期内导致更高的社会成本。

  Si Kahn认为,几乎每个人都能做组织化的工作。当然,也有专业职业的组织家,比如他本人,以帮助人们组织起来为职业。大多数人不认为自己是组织家,也不认为自己这辈子能够成为组织家。人们觉得组织工作是艰难的,危险的,罗曼蒂克的。其实促进人民生活改善的优秀的组织工作都是由各类普通人完成的。事实上,好的组织工作正是用并不复杂的方法去完成事情,依赖的是我们大部分人在不同程度都具有的基本技能。

  领导者

  作者除了以独立的一章重点谈"领导者"的问题以外,对"领导者"在一个组织的各类事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之讨论贯穿于所有章节中。本书作者给出的"领导者"的定义:领导者是帮助我们指出前进方向的人,也是帮助我们朝那个方向前进的人。一个领导者需要一个基础,即一群把此人当作领导者的人们。领导者要能影响并领导组织内的人。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在草根群众组织中,领导者不应该试图为他或她自己建立权力基础,相反,应该努力创造一个很多人可以共享的领导及权力的广大基础;最好的领导者不仅鼓舞他人,也帮助他人提高自身的能力,成为领导者。草根群众组织的领导者的一个重要的责任之一就是培养其他领导者。。领导者不是天生的,是由经验,工作及训练才磨练出来的。成长为一名领导者的道路在不同类型的草根组织中可能不尽相同,但原则是一样的:需要从小事开始,培养技能,证明自己能够愉快地胜任,逐步扩大经纶范围,培养新技巧,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草根群众组织中,领导者必须对民主,对帮助他人发展他们自己的领导技能,对包容他人而不排拆他人有所认同。领导者必须不仅关心工作的结果-赢得了什么,也必须关心得到结果的过程-如何赢得的。一个组织会发展成什么样,组织内会发展出什么样的领导者,都与胜利和失败的过程中积累的东西有很大关系。领导者要有能力说服组织内的其他人承担更多的责任,运用新的技能,在组织中扮演一个更重要的角色,这远比领导者自己承担一切工作更合理,更重要-组织的力量来自共事,而非来自一个人包办一切。一名领导者的责任是代表人们,而不是替他们想,替他们行动。做决策是组织的责任,而领导者要对该组织负责。领导者要推动事情的发生。一个草根群众组织的领导者的权力来自组织的权力结构,决策必须经由结构中取得:理事会,委员会,等等。领导者不应替组织说话,而是组织通过领导者讲话。

  同时,作者特别指出一个组织需要一个领导者团队。因为,要使组织运作健全的话,一个组织需要不同的各种技能,而一个领导者不可能具有所有这些技能。并且一个较大的领导者团队有利于组织实行领导人物的轮班制度。也就是说,草根群众组织需要集体领导人才-具备不同背景,技能及经验的领导者的团队互相补充,而不需要一位操纵一切的强领导人。决策要以组织力量来达成,一旦做好决策,该组织就要负责执行它。那些不愿意接受这种组织约束,坚持按自己的判断做事的领导者,会在组织内部制造困难。这里作者还给出了有关组织内部沟通的操作层面的建议:一起工作的问题要以制度化的方式加以处理,通常较好的方式是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正在进行的工作,分配工作,建设性地批评彼此之间的工作绩效;如果有人出来协调团队的工作,使得大家少误读信号,减少沟通上的难题,也很有用。

  组织,事题,会员

  作者又进而谈了"组织"这种有形的实体。反人们带进来,是建立组织第一步要做的事--让他们参与思考,计划及决策。人们觉得从一开始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一部分,就会更积极地参与。由组织工作长期经验可以看出,人们会支持他们觉得介入参与的决策。如果他们觉得其意见不受重视,他们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参与,人们就会"以脚来投票"。
  构建一个草根群众组织的结构不同于构建政府机关和公司的结构,我们的权利来自会员。一个不能建立并保持会员资格基础的组织,权力无从谈起。草根群众组织要发展出真正的民主代表制。如果只是有权力的人来命令,期望其他人来付诸实行,这不是草根群众组织运作的好方式。一个草根群众组织的好的组织结构,要能使人们觉得他们属于并参与其事,有机会谈论他们所想的事情,有机会在组织中扮演一个有意义的角色。

  至于一个组织的规模到底该多大,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作者认为要"大到足以把事情完成,小到使每个介入期间的人觉得自己属于,参与该组织。

  如果把一个组织比喻成一支战斗的团队,那么出于社区利益,使人们以强烈的情绪想要一同做些事情加以改变,加以解决问题(issue)--就可以看作是一场场战役。

  在组织成长壮大时,选择事题变为有关策略的事情。作为一位领导者的责任并不是选择事题,而是在于帮助人们认真谨慎地完成这个选择过程。那么,什么才算是一个好事题?好事题是可以赢的事题。(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可能赢取的事题,在几年的奋战之后,终于赢得了胜利。)好的事题帮助建立起组织,它使得人们通过做实际工作来赢得该事题。拿离我们近一些的例子来讲,越来越常见的我国城市小区业主维权应该是大多数业主的努力,而不是靠一两个房地产律师或关注此类新闻的媒体人士。

  一个组织的会员资格应该开放给那些赞同组织的基本目标及原则的人,及直接受到组织关注的事题所影响的人。草根群众组织在内部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维持会员的有效方式,组织需要会员的时间,承诺,参与和热忱。公当他们在组织中做了对他们 有意义的工作时,人们才会继续做这个组织的会员。人对人的接触工作,可能相当不容易。有时候,人们宁愿坐在办公室中,想一些大的战略战术,而不是走出去和社区中的人接触。但是,必须认识到吸收会员是建立一个强大的民主组织的基本工作。

  策略与战术

  对策略的讨论是非营利部门管理著作经常涉及的内容。本书作者比喻策略像一张地图一样指导我们如何从现在的出发点到达我们的止的地。了解自己组织的会员力量,其能力如何,组织的财力,组织的盟友等方面的状况,就是了解我们的“出发点”,并且,要获得这些了解就需要做一些仔细的研究,否则,制定的策略可能不符合组织自身的现实。其实,在组织化工作中,几乎所有的策略都建基于研究之上。所以说并不是只有研究机构或商业公司才做研究,草根群众组织同样也做。

  好的策略是建立在人们的经验之上的,能使人们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并使他们认同的价值成为该策略的一部分。好策略必须是能使人们参与其中的。人们从过程中所学的与从结果中所学的同样重要。

  组织的会员和领导者共同参与组织中的策略工作,这是至关重要的。做策略工作的过程促使人思考一些长远的问题。作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有无做过组织工作的经验并不重要,甚至没有先前的经验可能更有助于创造性地找出处理问题的办法。会员的参与能保证制定的策略适应其行为模式且尊重其价值体系。人们觉得这个策略是他们的策略,这种“拥有权”是很重要的,人们会为此策略的成功而投资,参与它的执行工作。

  制定策略是一个团队工作。当一个组织的会员一起制定策略时,他们学习如何一起工作。当然这个策略团队也需要分工。

  战术与战略的不同之处在于,战术是作为组织战略一部分来执行的具体特殊的活动。战术的好坏通常是以其是否与目的相称来评判,但也应该记得,如果有些战术是组织的会员不能接受的,就不可使用。因为使用战术,乃至其他任何组织行为,都应该注意做到保留会员的价值感,是非感。所以,就像制定策略的过程一样,战术的决定过程也必须使会员参与其中。如果组织仅让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决定战术,然后试图说服会员使用这种战术,会员就不会有足够的参与感和拥有感,那么即使战术可行,赢得了胜利,他们也不会觉得胜利属于他们,甚至会觉得这个组织也不属于他们。

  其他重要问题

  培训是保持组织持续良好发展必需的人力资源的必要准备。制定一个培训规划和项目的也发点在于指出领导者,会员及工作人员需要有的特殊技巧及知识,通常包括三个方面:组织工作技巧,领导角色,个人发展。

  有关组织对外沟通,Si Kahn有精辟的提法——“被沟通的不只是材料,也是动机,不只是知识,也是气质,不只是策略也是团结。”

  使用媒体来做“对外沟通”是一个基本的组织工作技巧。对媒体的使用必须是一个深思熟虑的策略的一部分。它不只是你如何为你的组织取得知名度的问题,也是如何配合你的组织的其他方面的需要的问题。

  为了得到可能的最佳媒体报道,要采用一个组织化方式。要与媒体里面的人建立 好的关系,要相互了了解。长期下来,建立 起的关系会使组织受益。

  任何组织从一开始就要处理的两个问题是“我们要做什么事?”,“我们有多少资金、资源来做”。在草根组织中,让每个人都知道经费的开销情况,是至关重要的。对财务事项产生怀疑最易使一个组织瓦解,并且群众组织所花费的资金真正属于该组织的成员。资金的来源或者是会员缴纳的会费,或是他们的捐款,或是他们从筹款活动中筹集到的,即使是来自基金会,教会或政府的资助也是靠会员的名义,他们的希望和梦想才募到的。

  会议是一种基本的组织化工具。会议因不同的目的来举行,其形式和规模也各有不同,但所有的会议都有一些基本的目的:给组织成员带来参与感,建立团结的气氛,发展策略,决定战术及做出决策。所以衡量一个会议成功与否的标准也不难建立:首先,一次会议要做到传递消息,交换信息;其次,在交流信息,交换想法的基础上做出决议;第三,为实现决议而达成有关责任和分工的共识,每个人有具体的事情要做,而且乐意去做;第四,会议应该使参加的人机会参与,意见被重视,因而士气提高。

  当然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人们希望能在会议结束时达成共识,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能这样。一定要达成共识的方式并不一定是民主的方式。民主的决策在于多数人的意见被采用,少数人的意见被尊重。所以应该采取投票的方式,并且将结果作一个正式的记录。只要每个人都有一个公平的机会以表达其意见,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某个决议,但仍可以采取行动执行。会议应该是建立行动的基本工具之一。

  结语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无论对于刚起步的组织,或是已经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的组织,甚至是对于那些还在人们的设想和酝酿中的组织,“组织化”精神中最值得我们努力去理解和应用的,同时也是最朴素和最简单的精髓就是:人民群众对一个组织的“拥有权”(ownership)是一个组织存在的正当性的根本,也是组织的权力 的基础和来源;而人民群众只有参与到组织的工作和发展中,而且感觉到自己在做着有意义的且符合自己所认同的价值的事情,并获得对自己的重新认识和自信,才会产生并保持对组织的这种“拥有感”;而领导人的责任正在于帮助他人发展其自身的能力,而不断培养扩大这种共同的领导和权力基础。

  本书介作者阅读主要参考的是台湾人权促进会一九八七年八月出版的《草根群众组织》(其它有关原著和作者的信息来自互联网)

  此台湾译版为非正式出版物,出版时可能较仓促,审校工作不够细致,导致不少地方读起来不顺利。译者曾天德,为当时在海外留学关心台湾社会发展的非专业译者。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21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李昌平:参与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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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参与式的反思
作者:李昌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5    更新时间:2005-7-6

    整理人:黄嫣娜(泡泡)、潘奥(泡儿)
  大家比较认同这一句话,用参与式的方法提高参与式,那显然,参与式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一种方法。那提高参与性可能是一个目标。所以呢,乐施会的扶贫,有人问,你们是怎样做社区的发展的?他会告诉你说:以权利为本的参与式的社区综合发展。那权利为本呢?它表现的是一个理念,它是一个指标,参与性是一个指标,民主的程度怎样。通过一个手段达到一个目标。参与式与参与性就是这样一个区别。我们不是为了参与式而参与式,我们是用这个工具来实现我们民主的理念,就是人人平等的理念,共同结社的理念。所以参与式仅仅只是一个工具,它不是我们要发展的目标。那么我们把项目作为一个载体,载什么东西呢?提高参与性。老百姓是不是把提高参与性作为他们的目标呢?老百姓不是的。老百姓不是把他们作为主要的目标,老百姓就是说“我的生产生活改善程度怎么样”作为主要目标,提高参与性是他的一个比较次要的目标。但你作为一个机构的时候,就把提高参与性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我们很多专家啊,学者啊,包括一些国际研究组织内部去搞评估,它从外部指标来做评估也好,对参与性的指标是高度重视的。我也参加过一些评估小评,他们社区的老百姓并没有从生产生活改善的需求满足程度,好象有点不太可能,所以有一种麻木,这也是我开始去反思参与式的扶贫。那么为什么我们会因为一些组织外部的人,我们这样的关注参与性,这么强调参与性的发展?但是我们完全失去了老百姓所需要的东西。所以我在那个《民间》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就是《参与的尴尬》是吧?那么今天我就想具体来讨论这个。我在民间组织里工作了两年的时间。香港乐施会这个机构在大陆扶贫已经有三年的历史。大体上讲,那我的第一个题目就是发展的两个阶段。

  那么这个机构,包括其他的机构,我也看过宣明会等其他机构,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以需求为本的社区发展。这大概是在97年以前,在这个领域一般是讲以需求为本,不是以权利为本。老百姓需求什么东西,我们直接对应地实现老百姓那个目标。那么采取的方法呢,大部分是你说你粮食吃不饱嘛,那我们继续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你说你们那边有灾害吧,我们搞个工程队去治理它,当然也有一些社区组织的发展,但是它是直接回应这个目标的,是以需求为本的。所以它那些措施都……但这个扶贫过程中间啊,这个社区发展之间,后来人们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东西我们走了以后,我们不给他们买种子,他们自己就不买了;这个新的技术的使用,他们掌握不了,那就是说,我们发展了以后,这个社区的少数人,很快地就富裕起来了,这时就出现了一个……就是发展不均衡。这个不行!我们应该把这个社区搞到均衡发展,要有很强势的人,一个组织的组织形式来保障弱者的权利,这个社区里面弱势的人。只有组织存在,我们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是从可持续性的社区综合发展,是从社区的可持续性来考虑。这样呢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以权利为本的、参与式的社区综合性发展。就是说一个要赋权,要通过一个组织,才能组织起来。民主的组织组织起来,听民主的组织和制度,赋权是靠建立一定的组织,组织的民主的制度,靠这个制度来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人人参与的权利。赋权这个不是说我不爱就不赋给你了,赋权是组织的制度赋给你的。我的理解“赋权”是组织的民主制度和机制来赋给里面人的权利。它依靠的是我们组织起来,我们有了一套民主的制度或机制,我们来提升我们自己的能力;我们通过我们能力的提升,来配制我们社区的资源或其他外部的资源,来适应可持续性的发展,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帮助弱势群体。我们就进入这样一个阶段里。但是呢,我见到的乐施会以外,包括乐施会内部发展的项目里面,这两个阶段都有,都有它的好处。那么在第一个阶段的时候,它在改善生计方面是立竿见影的,我们的玉米产量从300斤提到700公斤,就是一年就可以了;到了第二个阶段呢,我就发现有好多的需要,组织建起来了,制度建起来了,机制建起来了,他们很多先进的,包括一些外国的话语都会说了,但是生计的改善,很不明显,甚至出现了倒退。有的乡里呢,有十年八年的项目,玉米的产量由800斤又回到400斤,养猪养两年养三年,养鸡百分之十几,百分之八九十的死亡率,我……只是某个组织是这样的,我在考察其他组织的时候,大概也差不多,那么都说第一阶段的生计的改善是明显的,第二阶段以权利为本的生计的改善是不明显的。这个,我们从另外一个方面就觉得,我们要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在我们这个领域里面,我们把参与式的那个东西神化得不得了,要不你……参与式就得拿钱。我并不是说参与式不好,讲参与式好的大家都已经讲过了,所以我都不讲。那我就讲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强调参与式在运用的过程中它是一个工具,是通过人去运用这个工具,可能,结果是不一样的,它仅仅只是一个工具。如果你把它这个不同的项目官员或不同的人在运用这些东西的时候,把自己的脑袋弄成一根弦,你去追求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么我们常见的就是把这个手段,参与式这个手段,即第一种情况就是把参与式这种手段作为我们社区的目标,手段和目标混为一个问题。比方说,我们搞了七八年的项目,或者是更长时间的项目,我们……之外,我们建起一整套非常之完备的、非常复杂的所谓的草根组织体系、一套制度,几乎在社区发展中每个项目中都一样,导致不管用,那么在这个社区发展委员会,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小组,各种各样的监督小组,每一个小组都有一套制度,一套规则,那么给我最深的印象也就是,发现我们这里的老百姓,为了搞这样一个东西,他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大量的资源。干什么呢?就是学会了这一套“外语”体系。一套什么“外语”体系?比如说……主流化,赋权啊,我到社区给老百姓解释这个“赋权”,我敢说,没有哪一个社区的老百姓,哪一个社区的领导能把“赋权”这个概念说清楚了?他听不懂这个意思是什么,但他懂这个词。是吧?包括参与性啊,包括制度啊,什么叫制度啊,什么叫机制啊,他都会说,它包括的东西是什么,他都知道,什么叫监督啊,什么叫回应啊,什么是平等,沟通能力建设,这些词他统统都懂。那你是一个外来者,你去做评估的时候,他跟你的交流毫无障碍,他都学得很好。你就发现,老百姓学习的能力还是挺强的。它这个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他熟悉了那些词,那些体现参与性的指标、话语和你进行交流,我们评估过很多社区,我们专家一起去,“你们参加过什么会议啊?”“现在我们参加什么会议,在会议上要好好发言”,你再深一步问下去呢,其实, 过去未必没参加,家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一个人,七十岁的老太太也得去了。你对工作发发言嘛,其实人家不去也是发言,并不说你的项目来了后人家才发言的,来参加会议的,那么我们一个外边的项目来了后就把人家把人家不当人看,就是你追求成绩,因为你追求的是参与性的一个指标,老百姓要什么你都不管,是不是啊?那你就问,你们的执行组织这个好不好啊?大家说,好啊。其实我考察了这么多的项目点,没有哪一个项目点的老百姓不说这个社区的组织好。“那你说这个社区发展得好,那他们把社区发展基金那个钱捅在口袋里面跑了,好不好啊?”“那是他不好。”是那个执行组织不处理,那为什么不改选这个执行组织啊?那不行。没有一个说我们为什么不改选。这是很怪异的一个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子呢?那么你……了以后,你就会发现,其实老百姓通过你这个,你这个组织建立起来,你这个外部组织,内部建立起来的那个乡得组织是你的组织。你来了你就是组织外,所以我不表达。

  还有那就是,我们很多那个,是我们资助的,我们总希望在那个乡村里面发生一些改变,我们总希望看到把我们的成绩给放大,把原来存在的问题缩小,这好象每个组织都有这种内心的东西,就好象我做过的一些地方,总希望把你的成绩给放大,来体现你那个,把项目作为一种载体的那种想法。那么,实际的生计的改变没有改变,那么我们很多人在做评估的时候,最后很多人说,因为生计没有改变,是因为萌发的东西,是因为环境的问题,不能改变,来为我们外来者开脱责任,很多人都这样解释的。你去看他那个评估报告,大多数这样来蒙混这样的问题。第二个环境的问题,其实我觉得这个环境的问题不是个主要的问题。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我们忽视了老百姓的需要,我们把老百姓需要的这种目标忽略了,只强调了我们所期待的那个,我们这个组织,因为我们这个组织每年都要去跟人家交流嘛,因为你要去赶时髦嘛,是不是?你看到我们参加那些会议的时候,大家都在讲参与式、参与性,所以你关注的是这个。我觉得我们在社区的发展之间啊,要以社区的发展,老百姓生计的改变来作为我们社区发展的最主要的目标。比如说,粮食单产量这方面的变化,……收入的变化,食物结构的变化,生活习惯的变化,计划能力的变化,我们要引导我们的社区组织一心一意地去帮助我们的家庭的生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今年我们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什么?基本的经济制度是家庭制。那为什么要从人民公社里面解放出来搞家庭制度呢?那是因为家庭经济制度好啊。那么我们的执行理念,我们的执行理念就是要关注……关注什么呢?就是关注家庭的计划。我们很多家庭之所以穷,是因为家庭没有计划,他也不学习。我们的组织干什么东东呢?我们的组织就是要为实施家庭计划提供有效的服务。我觉得那个参与要体现在生计改善的活动中,而不是不厌其烦地仅仅是关注我们开了多少个会,(其实很多时候会议是没有效率的),多少人参加,老人、妇女,谁参加了,谁发了言,谁把他采了。事实上你要注意一点,你关注什么东西,社区的人就会做什么;你高兴听什么,社区的老百姓就会学着跟你说什么。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东西的内涵是什么,但是他必须要适应去做,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间,我按照你的这个说了,我是可以得到好处的,你是高兴的。这不仅是在贫困的地方有,甚至在我们发达的地方也更是如此。我们中国的老百姓很有智慧,我不高兴的时候,我笑给你看,比如说,在中部地区,农民……的时候……当他要得到某种资源的时候……你把他当傻瓜他把你当傻瓜。这种情况出现了以后,当我们把手段变成目标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组织原来计划在那里作三年的项目,一般不会在那个地方做五年项目的,一般是三年或四年的项目,或者你就会发现,很多组织在一个地方做项目,十年八年还撤不出来,他为什么撤不出来呢?就是你要的东西,最后老百姓的生计没有改变,你也没有达到,也没有完全达到;那老百姓需要他的东西,你也没有达到,所以这个时候你撤不出来。你撤出来的时候,你心里面觉得很过意不去。我可以说,在我们很多机构的那个项目点上面,我也做过对照,撤出来之后,非常内疚。跟那些捐款人说不过去,人家捐款了,你一点扶贫的钱,你还撤不出来,这钱肯定产生矛盾,你钱花到哪里去了?内部争得很激烈,那就是因为,我觉得,这里面解释很多理由,我觉得。再就是一个社区里面或者是几百号人或几千号人,花了几十万,几百万进去了。你觉得那个社区在生计的改变的方面并没有多大的差别,甚至在有一些主要方面还落后了,那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可以深刻讨论下去,其实组织是需要成本的,你一个项目有问题,你需要实现这个目标,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他为了得到你的小利,最后他失去的更多,所以有可能一个有项目的社区扶贫一个没有项目的社区,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社区组织的赋权的过程,是一个边缘化的过程,就是我们去做项目的时候,我们都会另起一套资金。那么在这里有一个潜在的假设,那就是村委的党支部是不管用的,我们是不信任他的。他是没有办法去改造的。这是有一个前提的假设。所以我们要想办法去排斥村委会的这个权威,去排斥党支部的这个权威,去另建一个权威的组织体系。这样我们在党支部里面工作的时候,我们就有意识去强化这个权威,去削弱传统组织的……那么我们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其实在我们去另建一个权威的组织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反问一句,你又有什么能力,去保证你这个项目撤走之后你建立起来的这个组织,不会变成和村委会、党支部一样的组织呢?那你又有什么能力,去保证你这个项目撤走之后你建立起来的这个组织成为一个超过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一个权威呢?那你就会发现你的项目已撤走以后,你的那些组织就散了。那么你发现你花了七八年所建立起来的那一套东西,赋权的那一套东西,你要体现参与式的那一套东西,在你的项目点里都已经不存在了,它被村里的那些传统组织消灭掉了。你就会发现你所谓赋权的那个过程,提高参与性的那个过程,实际上,是你边缘自己的过程。我想成为权威,实际上却是你边缘你自己。乡里面也不理你,你把你和村委会对立起来了,表面上你还没有对立,因为你还有钱在里面。实际上,你是一个自我边缘的过程。那么我在考察十几个社区综合发展的点当中,我只发现了一个地方比较有意思。那就是贺清县一个叫松平的社区。他没有把党支部、村委会边缘起来,他们在成立村委会和党支部的基础之上,成立了一个发展委员会。发展委员会,一个村子千百号人,发展委员会有三十到五十个人是农民自己选出来的。它是村子里面的一个决策基础,村委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那里面还有一些功能的小组,比如说发展基金的管理小组,比方说,这个扶助医疗小组,比方说,科技推广小组,那么它是在这个发展委员会之下的,那发展委员会和这个村委会、党支部是什么关系呢?发展委员会这个组织,就是党支部的书记;那发展委员会的副主任,就是村委会的主任,那么,他原来的组织的构造,经过改造以后,他的那些制度、机制、工作的方式都发生了改变,那么我们项目撤出来以后,你就会发现,它这种构造不会散。因为你构成了这个组织的时候,你没有破坏原由组织的权威,你是在它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造,并且呢,你去研究的时候,村民委员会里面很多的条款,比我们今天讲的自治,我们讲的社区建设啊,比我们提倡的赋权啊、参与啊没有矛盾。那么我们就为什么不把我们那个社区的综合发展,纳入到我们村民自治的那个框架里面去呢?那就说明了社区纳入到村民自治里面其实是不矛盾的。

  第三个呢,你就会发现,参与强制化,就是经常看到的情况就是参与强制化。我们的“参与”的直接动力是什么呢?就是你获得权利。但是,村子里面发展委员会各个小组,有什么活动,你设计了很多的活动,你要求别人能够去参与,那他,可不可以放弃参与呢?我不愿要这个权,我可以放弃啊,是不是?那你就会发现,只要有我们项目的地方,那就有相应的制度,不参加是要罚款的。比较普遍。你说家庭经济是以家庭为单元的配置生产,每家每户都很忙的,我去了做这个事情,我还要做其他事情,我应该可以放弃参与,这个在社区里面是被允许的,那么我们一个学生,老师要他去参与,无所谓。但是以一个家庭来说,你去参与你必须付出成本,这机会怎么这么高的?这个时候社区里面的规则越多,制度越多,那么强制性就越强。那我原来在1983年以后在公社里当团委书记,那时也感觉到跟大的制度不相适应。这就是我们说,老百姓什么时候还是参与呢?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既然他不愿意参与,还要制定制度去参与呢?这个制度还是你们自己定的,对不对?老百姓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些制度呢?既然是你们定的,你们就要去参与。那为什么还要罚款呢?那参与是不高兴的,不高兴为什么还要参与呢?那就是你们……了人,你们给我们钱了嘛。你们喜欢参与,我们要为了你们的喜欢而参与。当然不是所以的地方都是这样的,但是,这一点是存在的,就是,你要注意这个问题。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有一些专家到社区里面做评估的时候,我们对这种情况,在参与带有强制性,在我看到的那个专家写的评估报告中间,他们是熟视无睹的,要不就是老百姓自己制定制度办事情,他们参与的程度很高,这也是给与充分的肯定的,这是很怪的现象,你觉得老百姓的参与性很高,那为什么……老百姓觉得这是民主的结果,对吧?大家都是自愿的。

  第四点呢,就是,我们常常见到的参与的低效率,或者是无效率,或者是负效率。这个赋予我们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目标,我们那样去参与,这样的参与才是可持续的,因为你要赋予我自己需求的那个目标,你要我去参与, 设计一些活动要我去参与,那么是可以持续下去的。那么你要实现充分的参与,如果你建立很多的组织,又有很多很复杂的规则,还有一些强制性的罚款,并且你把参与搞得很复杂,这时候,参与的成本很高,那么就要建立一个比较好的机制,来实现一个比较低成本高效率的参与,但是很少有人去考虑这个问题。那么在我考察的这十几个社区来看,有一个地方可以供我们借鉴,就是我看到的那个石龙坎的融河的社区,它规定每个月的18号发展基金的贷款和还款日,一月份贷款的人就还款贷给三月份贷款的人,你二月份贷款的人就还款贷给七月份贷款的人,它是按照……它是按照需求,……因为比较远,它不能……同时,在那一天, 它既还款,又贷款,还有发展技术经验培训,还有社区事务、财务方面的公开。它把那一天赋予很多活动,那个时候呢,你还款我贷款,……所以它的监督就在那一天完成,非常透明。那么它的这种机制,保证了每个人的参与,既可以看到我们社区的公共事务……也可以看到这个贷款服务的实施,……还有那个培训,还有发展经验的交流,那么只是那一天的上午就完了。大家就会聚在一起去,每个月18号的那一天。那么你说它跟其他社区不一样,而且是一个很快乐的事情。那么做到这一点呢,我们很多工作的机构,就没有做到这一点,参与的成本搞得很高,很无效。

  第五个呢,就是我们常常见到的,就是,参与的无界,没有界线。就是有一些发展组织,你会经常看到一些加工坊的形式,甚至一个社区里面有几个这种,就是公共管理的,像私人企业那种形式的,项目的咨询,它采取了集体管理的方式,

  朱建刚:
  我来说一下我的观点,有的问题大家已经说过了,比如说,生计是不是最高的目标,我们很容易,特别是在现代化里面,先把它富起来再说,但人的目标其实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地方它可能在我们看来,生计上是落后一点,但它也可能有很多其他目标是潜藏在心里面的,对自己文化的尊重啊,或对自己信仰的保护啊,或是参与,这也是一个目标,它是多元的。那么它是不是以参与式的手段由于没有实现生计的目标,就说参与式这个方法就错了呢?这个目标是多元的,人的这个目的啊。第二个就是与现有体制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例子,比如说有些村委会把他们加入进来,但是,这并不代表一个全面的,有很多村子他们组织的会议是很好的,刚才李大君讲的这个例子已经表达了我的观点,这个不是那么容易融入到你参与式的这套体制里面去的。它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阻力,甚至是一个破坏性的力量,可能搞得你什么都不像,你那个发展委员会变成一个空壳,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个关系,所以他讲到参与式和人民公社的关系。这个人民公社它看起来像是一个参与,很多手法都像,但是,它的那个基本逻辑是不同的。这也是我的一个观点。然后,那个“高档化”,作为一个学者,当然我不是社会学的,我是人类学的,这个高档化要看,参与化是为了研究问题出发的,就是说它本身是一种发展手段,用来对付这个低端国家的,参与式这个工具主要是针对一些农村,如果没有文字的话,就是很多人不识字,我怎样用非常快速的方法,或相对快的方法进入到这些没有文字,主流语言都不熟悉的这种地区,所以要画图啊,搞很多那种排序啊,这些都是为了针对这种“低端”地区(用你的概念)、社区的一种工具和方法,所以它不完全简单说因为它是英国的,所以它就是高档的,它现在是为了适应对付这个低端的社区使用的工具,所以,这里面呢有些概念我们是不大好直接把它搬来就跟人家说“赋权“,但是它推出这个概念,它是有一套逻辑来针对低端地区的发展,所以这个也是需要甚至考量的,我这几个先说到这,更……的放在后面。

  李:
  今天大家的发言给我很多的启示,我觉得对我也是个帮助。我不是说参与式这个工具不好,首先我要强调“参与式”只是一个工具。那么工具有很多,它不是唯一的工具,它也不是万能的工具。当参与式这个工具只是一种很普通的工具,它被很普通的人所掌握时,自觉去使用的时候,那种工具才是有价值的。当它是一个万能的工具,我们都要去崇拜它,都要去迷信它,并且要按照某种,不能被普通人掌握的,觉得它很神秘,这样一种工具去使用的时候,很多问题就来了。我在刚才大家给我的一些批评中,我想,从宏观的层面来讲,我觉得参与式这个方法的运用,在宏观的方面也有些问题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国际NGO一定要。他们来中国那么多年,我觉得他们对本土化不那么了解,这是不够的,有时很多很常识性的问题,跟他交流的时候真的很困难,他对中国的,不说远了,就说,改革以来的中国的农村的发展所走的道路他们是不懂的。他们首先就有一种很高的那种姿势、优势,就是,我一定比你们懂得多。尽管有的时候他的语言表现得很谦虚,“是,我是不太懂”,实际上他的骨子里面表示他自己是很懂的。有些时候他难以自圆其说……过了几天,他还来找你,“这个好象不对”。这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他是不了解这些,国际NGO的一些官员,甚至有一些组织我们认为算是比较好的了,他们很多人都是很谦虚的。有好多组织实实在在的……得不得了。像我这种人呢,刚才说了,我还挺客气的。也有很多组织,中国的很多草根组织,不是很客气。……要他们的钱也是最好要的……他的人很少,就是那么几个人。第二个就是,中国的很多NGO呢也要民间化,你不要一味地去迎合那个国际NGO组织。我觉得也要有一个正确的交流问题。大家都是一个组织,也没有说,打个比方说香港共产党就是老大,中国共产党就是儿子,一个的概念,都应该平等地去对待。同时呢,你也要把你这个组织……再说,我们一些草根的组织,我觉得应该要成为社会的主流。所以这样我觉得,如果我们总是觉得我们很小很小,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的时候,实际上,这个时候就很不很不平等。这个时候啊,他说的什么都是对的,他不可能……我看到一些,你去印度啊,你去印度就发现了很多那些组织啊,他们不要国家NGO组织的钱,我不认同你的东西我就不要你的钱。很有骨气的。他们之间我再小也是平等的,这个地方做得很好,但是中国的很多NGO组织都做不到,我只要你的钱,我什么都不出声,我觉得这也是我们在参与式的运用过程之间,从宏观上讲的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呢就是,我觉得还是研究那个高度发展社会的,(当然刚才朱老师谈的也是对的),我觉得还是要研究发展理论在一个非常不发达地区的运用的时候,也有一个方法的问题,或者也有一个参与式方法的改造的问题,或者是参与式方法的本土化问题。我从我过去十几年中当书记之间看,我觉得不同的村子之间,要做同一样事情方法是不一样的。中国这么大,我们很多国际NGO组织都是从非常,包括香港的乐施会也是,从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我们形成了很多理念、所谓的手法,其实我们是以香港为背景,觉得这是很好的。结果当你参加那个拉户族的、瓦族的那个直接从农业社会直接……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么一个社区里面进去应用,我觉得你们就是应该像香港那样子就是对的,我觉得,这没错,但是,这不知道要跟多少千年。但是你要按照一夜之间过去就过去,怎样走过去,可能你的这些理念这些手法在那个圈运用的时候,我认为,不具体问题分析,就认为这样实施就是正确的,……。第三个呢,我觉得要,肯定不能把参与式迷信化,使它变成一个魔鬼。反正你现在跟国际NGO打交道,你不说参与式,你谈都不谈,那就没的谈。大家就在项目的申请到项目的实施、管理、建设,全是那一个……这就把为了参与而参与这个东西。我就发现,跟一些草根的NGO打交道,发现这个问题,他们也是处于一种……但是久而久之,你也说这个问题他也说这个东西,就像我们那个口号,在乡村……“再穷也不能穷孩子,再苦也不能”就是无……不成……是吧?这样把知识分子的地位抬得不知道多高,其实我们这一族的是谁啊?改革开放这一族的就是老师,我们搞义务普九的时候所有的口号都是老师提出来的。这无……不成楼啊,这些都是非常久的那些口号。为什么呢?迷信嘛。觉得谁要是反这个,谁要是提点不同的意见,就把你给打倒。你这么不这么叫呢?大家都这么叫,怎么得了?当然不是不能叫,但是你用这个东西去控制人的时候,你把……变成一个很久很久的东西,这个时候你的结果肯定是很坏的,以导致了我们乡村社会两千多年……那你为什么不找国家去要钱,为什么要找农民要钱啊?搞教育,那你为什么不找国家去要钱,为什么要找农民……高收费?对不对?实际上就是因为我们位于这种至高无上的地位,没办法去挑战它,所以,大家只有促成它去做任何东西,这个实际上是这样子的。再就是呢,在中国这么一个大环境里面,在民主自治这么一个环境,也是我们在运用某种东西的时候一种外部化的问题。比如我们说,村民自治,其实村委会组织法这个法……它与我们所提倡的那些东西,其实是通过外部环境来……我们自己,……还有我们社区发展的理念基本上是一致的。那村民自治在中国搞了这么多年,它也不是很理想,那是为什么呢?一个呢,就是集权的体制,还有一个封建文化的影响,这两个导致村民自治这一个在中国的实施不是很理想,可能我们在整个民主的大环境之间改善了以后,对这个问题产生帮助。

  那么从微观方面来讲呢,第一个就是要把我们社区发展的参与性发展到村民自治那一个……那个框架里面做,我觉得两者的并不矛盾。我们下一步机构里面也会有一些讨论,就是专门研究村民自治,在里面怎样搞参与式的发展。不能说我们把村民自治改掉,我们就搞了这一套,就是你走了以后,其实,你们一走乡民是不是就是什么都没有啊?既然有一个村民自治,也是我们现在国际社会推动中国社会乡村改变的一个东西,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框架里面做事情?这是一个。第二个就是我们应该在我们传统的那个资源中间找一些合理的东西,比如我们说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我觉得这个东西,很朴素的语言,哪怕你是,群众是主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还有,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改造群众,服务群众,这都是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方法。那在我们共产党早期的时候,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在革命根据地里面推行民主,推行自治,我觉得是很有效的,并不是无效的。那国民党和共产党……我们的根据地是怎么建立起来的,我们就是群众路线建立起来的,并且我们共产党早期就是搞民主,就是要发动群众,就是让群众当家作主,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要靠群众去服务群众,靠群众去改造群众,那么现在我们参与式的发展也要以我们过去传统的东西进行对接,也要学会用传统的语言表达我们现在参与式的社区发展。这是微观层面的第二点。

  第三个,我觉得做社区发展,参与式只是一个工具,一个方法。它仅仅只是一种,它应该是各种各样的方法、各种各样的工具都要使用。不是它就是唯一的,不是有了它就是万能的。我觉得这一点一定要……:今天我们各种组织——组织也是多元的,我们每一个组织的理念,每一个组织的手法,都应该有所不同——而不是今天普天下都在……的影响下,参与式成为所有草根NGO的方法,就是只有一种是对的。我觉得这种局面一定要…………………………………………到最后,只有参与式,连科学都不信了。为什么老百姓的传统就是好的,老百姓广泛参与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我觉得这个不行。在发展里面,发展就是这样。再就是社区内部的决策,参与式是社区内部决策的辅助工具,它是内部的工具。它不能成为一个外部的人要去威慑这个社区,我们要用这个工具。你可以用这个工具,为你这个外部的人服务,但是你不能仅仅把它作为这样一个工具;不能说我不了解你们,所以我要用这个工具。我觉得要更多地把它转化成社区内部决策的辅助工具,是为老百姓自己来运用的。如果只是外部的人来运用的话,那肯定是要变味的。

  再就是大家提到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乐施会内部经常讨论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对我们社区综合发展的监测评估的问题,就是指标体系怎么建立,如何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指标体系;哪些指标是我们老百姓需要的指标,它占有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哪些是我们支柱机构所需要的指标;哪一些是硬指标,哪一些是软指标;哪一些是让我们带给它一些改变的;哪一些又是一定要达到的,我觉得这些东西都要区别得很具体,很清楚。这样,当我们对一个社区的项目实施的时候,我们不至于把一个手段变成一个目标。这一点很重要。

  还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很重要,社区的组织建设,我们要提高它的参与性的时候,我们要在社区建立一些组织,在组织下面还有一些功能的小组,然后我们去排斥其他的组织。我是提倡,各种组织应该处在一种竞争的状态。人们按照不同的目标组织起来,自愿地组织起来。这些自愿的组织之间有一些竞争。而不是我们把社区的组织垄断到我们的手下。这种垄断的东西,也有可能使我们社区的组织不是依靠自己提供服务,通过服务创造效益来维持自己组织的生存;而是过分依赖于我们外部的资源的授予。所以你会发现很多组织当外部资源一撤走后,就马上垮了。这些组织不改善自己的服务来提高老百姓的收益,通过老百姓收益的增长来提高组织的资源,这样来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是就是依赖于外部。我们看到:组织的能力——就像共产党的组织一样——如果它能力的提升没有另外一个组织去调整它的时候,我们党的组织,即使无论怎么搞教育,它的功能也会退化的。若有另一个组织总是跟它竞争的时候,结局就不一样了。
  谢谢大家。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9:09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中国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经验与挑战
中国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经验与挑战
作者:占少华 韩…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学网       更新时间:2005-11-5


  内容摘要:本文系统地回顾了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并以个案分析入手,有代表性地对这些组织的不同类型进行了区分与介绍。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特点、发展历程、分类模式以及经验与挑战。最后,本文从政策的视角对这类组织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近两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工的政策,如子女教育、收容救助、工伤保险、技能培训等。这些政策对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中国有一亿多农民工,如果农村另外1.5亿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来,农民工的数量将至少增加一倍。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一些人士开始意识到政府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因此转而去寻找政府外的资源与力量。非政府组织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将介绍服务于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及现状,并对其类型、经验与挑战进行分析。

  一、背景

  自从1984年户籍制度松动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并同时保有农村户籍及耕地的使用权,这种亦工亦农的身份使他们获得了“农民工”的称谓。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发达的大都市成为吸收农民工的主要地方。农民工是中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产物。农民工进城以后,虽然在就业上发生了变化,但是其户籍身份仍然是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户籍捆绑在一起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同时,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属于跨省市流动,不属于仅针对本地居民财政预算体制服务的范围,而且,由于这种外来人的身份,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也得不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保护。更重要的是,由于离开了原来生活居住的社区,他们在社会交往、角色转换、心理调适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所有这些,都使得农民工在需求的满足上存在着大量的空间。这为非政府组织的介入提供了契机。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进入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变革,经济实现了又一轮的高速增长,私营经济从无到有并逐渐壮大。伴随经济体制上的变革,政府的管理职能也开始在资源配置、企业管理、人事任用、组织控制、劳动力市场等诸多领域实行收缩。这些既使得社会产生了成立非政府组织的需求,又为它们的生长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1]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外来的概念。在中国,人们习惯于将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组织、基金会、慈善团体等看成是非政府组织的组成部分。到1989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数量由70年代末的100多个剧增到1600多个,而地方性社团也从几千个增加到20多万个。到1997年,虽然经过全国的治理整顿,县级以上社团仍达18万个。而另一类非政府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在90年代迅速发展,在1999年达70多万个(俞可平,2000)。

  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虽然某些地方政府仍将规范、限制农民工的流动作为主要的政策导向,但是一些国际组织(如福特基金会)以及国内一些研究及政策人员却开始关注与帮助农民工。同时,农民工群体自身也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来降低外出的风险,自助互助,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内外两种力量推动了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与发展。

  二、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与发展轨迹

  本文中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是指在中国大陆出现的直接并主要为农民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民间公益性组织。从定义上来看,这类组织有四个特点:一、民间性,或说社会性。这类组织不是由政府主持成立的,而是民间社会的自发行为。但是,社会性较强的基层政权(如农村的村庄与城市的社区)推动成立的也属于这一范围;[2]另外,这类组织虽然不包括与政府联系紧密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但包括由这类组织利用政府以外的资源推动成立的组织。二、公益性。这类组织不是营利组织,而是非营利的服务组织;三、直接性。这类组织将直接为农民工提供培训、咨询、维权、娱乐等服务,不包括间接服务于农民工的组织,如一些研究机构、政策倡导组织等。四、针对性。这类组织主要针对农民工及其家庭开展业务活动,不包括在部分工作涉及到这类群体的组织。

  自1994年始,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资助了一批研究农民工的项目,涉及到农民工的外出动因、规模、影响、生活、就业、权益与健康等各方面。这些研究项目与关注农民工的研究人员一起,不仅推动了农民工现象本身的深入了解,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将农民工的话题变为公共话题,成为更多组织、人员与资源卷入其中的前提。

  1995年,世界第四次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举办了“非政府组织论坛”。在某种意义上,“是世妇会将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介绍到中国”,“它大大促进了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创建活动”(刘伯红,2001)。在这种背景下,1996年4月,《农家女百事通》杂志社设立了第一个为女性农民工(打工妹)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打工妹之家”。无独有偶,随着国际上对劳工权益及妇女弱势地位的关注,90年代初在港澳台地区也成立了一批关注劳工问题的非政府组织,而一些资助机构也开始资助对劳工问题的研究及对劳工本身的帮助。1996年,专门为女工提供服务的“女性联网”(Chinese Women Network )在香港注册成立,同年,它与深圳南山区总工会合作成立了“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3]“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与“打工妹之家”这一南一北两个组织是公开的报道与介绍中成立最早、到现在仍在运作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它们的成立,是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从无到有的重要转折点。

  从1994年开始,关于农民工的研究文章逐渐增多。由于在此期间启动的研究项目大多数为实证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不仅要亲自进行实地调研,而且要和一些与农民工有关的组织沟通与合作,如工青妇群团组织、劳动部门、学校等。于是,一些研究者在进行研究工作的同时,“自身也介入了帮助农民工的活动中去”[4],并帮助成立了一些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例如1999年成立,2000年6月在一家研究机构下挂牌登记的“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由于农民工话题较以前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一些由农民工自发成立的组织甚至是个人的活动也开始进入研究者、政府机构及公众的视野。在这方面典型的人物是1996年即开始在珠三角地区专门为农民工打官司的重庆律师周立太,而典型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则是在1998年8月由个人成立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5].

  从1996年到1999年,是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开始成立而且得到关注。然而这一阶段的重要性还在于:虽然一些地方政府还在采取歧视限制农民工的政策,但是一些资助机构、政策推促组织、研究者、社会活动人士等在农民工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农民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公众话题。这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政策的转变,而且为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在下一阶段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舆论、组织与知识基础。

  从2000年开始,中央政府对农民工的政策更加积极,进入有学者所称作的“公平流动”时期(白南生、宋洪远,2002)。也正是大约从自2000年开始起,农民工非政府组织进入快速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更多的资助者开始关注农民工问题,并且加大了支持力度与资助范围,表现出从资助一些纯研究项目到开始资助(成立)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例如,上文提到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正是在2002年初获得了第一笔境外资金,从而由放弃了以前的收费服务而彻底转变成为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而香港乐施会在2000年前后加大了对大陆劳工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了一大批组织,包括上文提到的“打工妹之家”、“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与下文将提到的在北京的“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打工者之家”与在深圳的“工友书屋”[6]等。

  二、国内更多的组织与人员不断加入关注与帮助农民工的群体,包括媒体、大学生(社团)[7]、志愿者与基金会等。这些力量虽然不属于本文的分析范围,但它们与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媒体可以扩大这些组织的影响与公众知名度,大学生(社团)与志愿者则成为它们可资利用的重要人力资源,而一些基金会则可以成为公众向农民工捐助的平台,起到了良好的桥梁作用,如在1989年3月成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2004年发起的为农民工子女的捐资助学活动。[8]

  三、政策的转变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输入地)公开认可甚至帮助自发成立的农民工服务组织。例如2000年10月在青岛成立的“小陈热线”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与媒体的大力支持,而且2004年2月还被允许在当地的民政部门注册[9].另外,一些输入地政府甚至开始认可并扶助由农民工自发组建的老乡会等非政府组织,这在2000年政策转变以前是难以想像的[10].例如,2004年5月福建省石狮市的政府部门允许江西省德安市来的打工者自发组建“德安打工者协会”[11].

  四、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在一些资助与研究机构的推动下,从2000年开始,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较多的研讨与培训的机会。这些机会不仅使它们加强了能力,扩展了视野,而且成了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使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孤岛式的它们能够形成网络,从而以整体的姿态在农民工的维权与服务中发挥作用。例如,2000年12月,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与其他部门合作在广州举办了题为“服务与创新:外来工社会政策研讨会”,2001年6月,又在深圳举办了题为“珠三角外来女工培训研讨会”,吸引了较多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参加。而上面提到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的创办人之一在采访中也谈到2000年12月参加“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办的“妇女法律援助研讨会”才使他意识到“自己并不孤立,在中国有很多人在做着与自己相似的事情。”此后,“他还应邀参加过多次这样的会议”。

  近年来,由于政府政策与公众舆论环境的不断好转,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增加得很快。有报道指出,从2002年开始,珠三角地区专门为农民工免费维权的非政府组织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从2002年至2003年间,一年内新成立的此类组织有10多个[12].珠三角这类组织的增多与境外一些机构资助力度的加大有很大关系。如果说这是这种变化是第一阶段延续的话,那么一些由输出地或输入地的基层组织或群团组织支持成立的非政府组织的在第二阶段的出现,则代表了这类组织的新类型及发展的新方向。在一些外来人口聚居的输入地,由于在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上人手与经费的缺乏[13],一些基层组织如街道与社区(也包括输入地的村级组织)设法组建了外来人员自我管理与服务的协会等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例如,2002年4月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村成立了“外来人口协会”[14].在输出地,一些群团组织及基层组织也积极地推动成立了一些保护及服务于本地外出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如2000年3月四川省金堂县妇联在外界的支持下成立了“打工妹服务中心”;2001年赤峰市妇联推动成立了在北京的“打工者之家”;而据新闻报道称:2004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株山村注册成立了村级“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15].

  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第二阶段目前尚未结束,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与人士加入到帮助农民工的群体中,随着政府积极政策的普遍推行,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中将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生长与发展起来。

  三、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类型

  上一部分简要回顾了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轨迹,这一部分将按一定标准把它们分成不同类型,并分别介绍。

  (一)分类框架

  在中国政府的政策文件中,可归为非政府组织的有三类: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组织(以下简称“民非”)与基金会(或慈善会)。在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中,目前还没有出现专门为其提供服务的基金会(或慈善会),所以,本文中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都可划分为前两类。社会团体指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们大多以“协会”、“联谊会”等字样命名。民非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16]在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中,它们多以“服务中心”、“××之家”等命名。但由于政策原因,许多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且很多组织同时兼有社会团体与民非的特点。所以,本文将不采取这种官方的分类模式,而是根据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特点,实行如下三种分类形式:

  1、从成立形式看,可分为自发型与外生型。自发型指由农民工群体自身产生,同时又服务于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上面提到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德安打工协会”与“株山村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等都属于这一类型。外生型指由关注农民生存及权益状况的机构或社会人士成立的服务于农民工的组织,如“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打工妹之家”、“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与陈宅旺村的“外来人口协会”等都属于这样的组织。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运作中这两类组织有相互融合的趋向,表现为自发型积极地寻求外部我援助而外生型也吸收农民工为志愿者或会员来进行自我服务。

  2、从服务对象的基本特征来看,可分为普遍型与特殊型。普遍型指服务对象不区分性别、职业、身份与来源地的组织,如上文的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小陈热线等;特殊型指服务对象区分性别、职业、身份与来源地的组织。目前主要有三类这样的特殊型组织:一类专为打工妹服务,如“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打工妹之家”等;一类专门为特定来源地的农民工服务,如“金堂县打工妹服务中心”、赤峰市妇联在北京成立的“打工者之家”[17]、“德安打工者协会”等;还有一类是为农民工子女服务的组织,如“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注:另外它还为打工妹与农民工子女家长服务)。显然,由于目前没有出现全国性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所以广义地说所有组织都是特殊型组织,因为它们至少是仅为某一城市(地区)的农民工服务的。

  3、从服务内容来看,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服务内容主要集中在如下四方面:权益维护、培训咨询、援助服务与文娱交流。因而,逻辑上讲,可以将它们按主要服务内容分为维权型、培训型、援助型与文娱型。虽然在实际中,大多数组织都涉及到这些内容的两个或多个方面,都可以看成是综合型或半综合型组织,但为了区分起见,本文中还是试图按各自的特色项目活动将它们分为上述四个类型。维权型主要帮助农民工维护他们在雇佣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如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性骚扰和人身伤害等),采取的方式有协商谈判、法律诉讼、新闻报道等。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北京的“打工妹之家”也将维护打工妹(如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作为主要活动内容之一。[18]第二类是培训型组织。这类组织主要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散发宣传册等形式来对农民工进行技能、法律知识、健康知识、求职技巧、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上文中提到的“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等是这一类型的代表;第三类援助型组织的特征是为对由于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疾病等)而处于困境中的农民工进行物质方面的援助,例如向他们提供救济金、发放药品等。由于大多数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实力还比较弱,所以目前还没有以此基础上活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组织,[19]但已有一些组织在活动中已涉及到了这一方面,如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打工妹之家等;第四类文娱型组织指定期开展文娱交流活动,如通过举办晚会、演奏会、集会、参观等活动来满足农民工休闲及社会交往的需要。上文的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又名“打工青年艺术团”)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当然它的活动内容还包括其他方面。

  上述三种分类都比较粗略。如果将这三种方式放在一起进行交互分类,还可以分出很多小类,如外生型打工妹维权组织、内发型××地区打工者维权组织,等等。但由于很多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在具体的活动内容上都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所以,对其中的典型代表进行个案介绍也许更有助于我们对这类组织的了解。

  (二)不同类组织的个案介绍

  本部分并不打算穷尽上述所有类型的组织,而是选取比较有代表性个案进行介绍。选取的标准是:(1)具有代表性;(2)基本能维持日常运作;(3)具有探索意义。由此而选出个案包括: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打工妹之家、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赤峰市妇联北京打工者之家。

  1、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20]

  (1)1996年,香港非政府组织“女性联网”与深圳南山区总工会合作成立了“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下简称“南山中心”)。南山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培训咨询活动:中心以开办讲座、开设热线和现场咨询的方式为女工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义工使其成为女工的领袖及组织者;开办各种提高女工文化素质的培训班,如英文班、白话班、舞蹈班、手工艺班与电影欣赏课等;编辑刊物《姊妹蜜语》以提高女工的自我表达能力和文学修养,每期1000册;前往工厂宿舍开展类似的培训咨询活动;②文娱交流活动:组织了多种女工互助小组,如英文互助组、谈天说地组、爱心探访队等;在培训义工的基础上在工厂内部组织女工互助小组;女工之间的相互了了解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3月,女性联网又与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及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共同合作开办了“女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即“妇健快车”),利用一辆有17座的中巴车为深圳外围的三个工业区(宝安、西乡、公明)的女工们提供服务。活动内容主要是培训咨询活动:用广播、展板、派发单张和小册子、游戏等方式向女工提供卫生健康、职业安全、约会异性、劳动法规、女子自卫术与性骚扰等方面的知识;提供有关健康与劳动权益等方面的现场咨询。

  (2)南山中心的特点是:①它是一个由境外NGO (女性联网)与本地组织(深圳南山区总工会、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合作推动成立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②专门向女性农民工提供服务;③主要服务内容是各种培训咨询活动;④提供服务的形式考虑到女工工作与生活的特点,如前往工厂宿舍开展活动,以中巴车这种流动服务的形式向流动农民工提供服务;⑤以组建互助小组与培训义工的方式来实现服务对象的自助与互助。

  (3)项目成效:到2001年,中心已累计发展会员600多名,其中活跃义工有50人;通过各类活动接触的女工达10000人,通过宿舍探访工作接触的女工约1000人;获得服务的女工人数平均每月达180人,劳动法咨询每月平均有25个;有25名义工接受了中心的培训,其中有3名已成为女性联网的全职员工:“妇健快车”活动也得到了女工们的认可,有一些女工听到消息后主动来寻求帮助。

  2、打工妹之家[21]

  (1)1996年4月,《农家女百事通》杂志社(《中国妇女报》主办、全国妇联主管)在北京成立了“打工妹之家”,自称为“中国最早服务打工妹的NGO 组织”。打工妹之家开展的活动有:①维权活动:2002年成立了打工妹维权小组,设有专职维权干事,拥有十多名志愿律师以及来自高校法律系的学生志愿者,为打工妹提供法律援助。目前这已成为打工妹之家的主要工作;②培训咨询活动:开办初中课程的文化实习班与电脑等技能培训班;为打工妹提供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每周末举办法律、两性关系、健康与心理等方面的讲座;编辑非正式刊物《打工妹通讯》;2003年7月开始对家政服务员进行上岗前的法律维权、公民权利和行业技能培训;③援助活动:1999年设立“打工妹紧急救助基金”,向社会公开募款,为打工妹提供紧急救助;④文娱交流活动:招收打工妹会员,以会员为基础每两月开展一次大型联欢和户外郊游活动。

  (2)特点:①是一个由中国非营利组织(《农家女百事通》杂志社)推动成立的组织;②专门为女性农民工(打工妹)提供服务;③工作内容以维权活动为主;④利用自身媒体资源丰富的优势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并积极进行政策倡导活动,例如召开研讨会、出版文集、新闻报道等;⑤探索以社会募捐的形式对打工妹进行援助。

  (3)成效:自成立以来已经开展了上百次活动,成员发展到600多名;接待海内外数十家团体及学者的访问,并被多家媒体广泛报道;2002年《农家女杂志社》又在其基础上创办了《打工妹》杂志,以传递打工妹的声音并进行政策倡导;获打工妹紧急救助基金救助的打工妹已达26名。

  3、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

  (1)1998年8月,一名“打工仔”与一名法律工作人员联合在广州市番禺区开办了服务部,为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和法律文书写作服务,并收取少量的服务费,以维持服务部的运转。2002年初,服务部收到第一笔境外的援助资金,随后停止了经营性质的服务收费,彻底完成了从个体工商户到NGO 的转变。服务部的开展的服务活动主要有:①维权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如免费诉讼代理;②培训咨询活动:开办打工权益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服务;邀请法学专家、律师、政府官员等人士举办法制讲座;以工伤探访的形式来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2001年开始编辑出版《工友通讯》并免费赠阅(每期1000册),并编写出版打工者权益图书,宣传法律知识以培养农民工的法律意识;2002年开办打工青年文学培训班。

  (2)特点:①由农民工自发组建;②以维护法律权益、宣传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意识为主要的服务内容。③积极主动地向需要者提供法律援助,如开展工伤探访活动。

  (3)成效: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益者遍及整个珠三角,同其建立联系的外来打工者达到5000人,在打工人员中享有比较高的威望;曾被国家和地方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每天都有来自广东各地的打工者到服务部投诉和咨询,同时每天服务部收到大量打工者的来信。

  4、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22](以下简称“中心”)

  (1)中心由一名研究农民工问题的学者于1999年12月创办,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高庄(一个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2000年6月,中心在一家研究机构下正式挂牌成立。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有:①培训咨询活动:利用大学生为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讲课(支教);中心有图书馆、教室等地供农民工子女利用;邀请专家为学生家长(农民工)开办健康、法律、心理、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讲座;为打工妹提供基础教育(如扫盲)、卫生健康、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②文娱交流活动:丰富农民工子女的课外文娱生活,如进行智力竞赛,成立音乐、美术等兴趣小组,参观郊游,开展体育活动等;为打工妹提供各种休闲活动,并向其提供相互沟通交流的场所。③援助活动:在2003年SARS期间,免费向农民工及其子女赠送口罩、温度计、消毒液等医疗用品;

  (2)特点:①由关注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研究者推动成立的;②为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与打工妹等特殊人群进行服务;③主要开展为针对目标群体的培训咨询与文娱交流方面的服务;④是一个扎根于农民工聚居社区的非政府组织。

  (3)成效:通过为农民工举办学习班进行扫盲,帮助200名农民工脱盲;为社区中的农民工组织、举办专家讲座数十次,涉及就业、维权、卫生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受益人数达千人;为社区内的356名农民工子女提供课余学习场地及辅导,周末组织农民工子女开展活动上百次。研究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农民工子女的调研与行动研究对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倡导。

  5、北京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23](简称“农友之家”)

  (1)2002年5月,几位农民工在北京组建了一支“打工青年文艺演出队”,后来发展成为“打工青年艺术团”;2002年11月,以“打工青年艺术团”成员为主的“农友之家”成立,为农民工开展法律咨询、电脑培训、互助图书馆、社区快报等服务;2004年2月,农友之家在所在地——海淀区肖家河社区的居委会的支持下登记注册为“肖家河打工者文化教育协会”。2004年,农友之家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流动人口聚居区新开了两个项目点。农友之家的主要服务有:①文娱交流活动:开展文艺活动,到建筑工地、农民工聚居处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等地演出,致力于打造“打工者的精神文化家园”;2003年以来,农友之家设立图书馆,并开展“打工者周末小剧场”、“工友论坛”、“打工者创业论坛”等活动,为打工者提供心理沟通与经验交流的场所;②培训咨询活动:开展系计算机、义工、合唱、法律、英语等方面的培训活动;2004年开通“工友热线”提供咨询服务;主办并发行免费订阅的报纸《社区快报》。

  (2)特点:①农民工自发成立的组织;②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来为农民工提供文娱交流方面的服务;③与城市社区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并在社区居委会的名义下正式登记注册。

  (3)成效:文艺演出目前打工青年艺术团的文艺演出已达200余场,直接受益人数达到2万余人;三个项目点附近的潜在受益者(农民工)有4万多人;所出版的《社区快报》目前已达12期,每期1000份;2004年7月又与唱片公司合作公开发行了专辑《天下打工是一家》。

  6、赤峰市妇联北京打工者之家[24]

  (1)赤峰市妇联为保障其组织输出的赤峰打工妹在北京的合法权益,2001年在香港乐施会的资助下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成立了“打工者之家”;同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下,在赤峰市红山区(城区)又成立了“打工妹活动中心”;2004年10月,由于工作得到赤峰市政府的认可,在香港乐施会的资助停止后,打工者之家获得了赤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资金支持。打工者之家的主要服务内容有:①文娱交流活动:每周末举办娱乐、座谈等活动;节假日组织户外参观郊游活动;②培训咨询活动:开办法律、健康、电脑等方面的讲座;设立书架供打工妹借阅;开办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班;编辑出版月刊《塞外打工妹》并免费赠阅(500份/期);③维权活动:在打工妹(主要是家政服务员)与雇主间进行协调,争取并维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打工妹的工作地点进行探访,及时解决权益受侵害问题;④与赤峰市“打工妹活动中心”进行信息沟通、交流联谊等活动。

  (2)特点:①由输出地妇联推动建立的组织;②专为在北京的赤峰市女性农民工(打工妹)提供服务,其中有一部分为少数民族;③通过打工者之家、打工妹活动中心与妇联组织,建立了“输出-输入地”间的联系,甚至在两地的打工妹之间也催生了社会网络;④争取到了政府的支持,实地了自身的本地化与可持续发展。

  (3)成效:从2001年至2004年底,累计开展活动150余次;开展“赤峰-北京”两地的打工妹交流活动3次;开展培训班10期;出版《塞外打工妹刊》20余期;直接受益的打工妹已达1000多人,通过刊物、社会网络等间接受益的人数达到3000多人。

  四、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经验与挑战

  从上文的历史回顾与个案介绍来看,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无论是组织数量、活动资金、雇用人员,还是资源动员能力与服务的人数,规模都比较小。从可掌握的资料来看,这类组织的数量估计在30-50个左右。一般来说,它们正式雇佣的工作人员为2-3人,每年能动员的资金在50万元以下,直接受益的人数多的有几千人,少的只有几百人。但是,这类组织的出现却为中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创造了积极的经验。总结起来,这些经验包括:

  1、与其他类型的非政府组织一样,这类组织创造了一种新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模式,也就是非政府非营利模式。它们一般来说规模较小,机制灵活,又具有较强的有创新性,与其他组织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虽然中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市场,但是这类组织的出现却可能使得这个问题的解决有了第三套、第四套以及第×套方案。

  2、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尤其是农民工自发成立的非政府组织,例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与德安打工协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将农民工视为“穷、愚、弱、散”等外在偏见,说明了农民工是一个能动的群体,在外界赋予制度或资源条件的情况下,他们能够自我组织、动员起来解决自身的问题。

  3、一些组织在自身的项目理念中引入了性别、教育与民族等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得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在整体上的理念上具有重视社会公平、社会融合等特点,为其他项目以及未来成立的该类组织提供了参照。

  4、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为各种社会资源的介入起到了“搭台唱戏”作用。几乎在每一个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我们都可以看到研究人员、媒体、律师、大学生或志愿者等参与和服务。这种新的动员社会资源的方式有可能克服政府能力不足的困境。

  5、一些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与当地的政府、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其他(半)官方的组织建立了共赢的合作关系,为它们自身的发展以及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南山女职工服务中心就是香港非政府组织与当地的深圳南山区总工会合作成立的;农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在2004年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管单位,实行了某种形式的合作;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村主动推行成立的“外来人口协会”;赤峰市妇联推行成立的北京打工者之家,在外部援助中断后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但是,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与挑战,包括:

  1、它们主要依靠外部援助来生存,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与打工妹之家等,还没有充分动员本土的资源,使得它们一旦没有了外部援助,生存就会落入非常困难的境地。这些一方面与国家对非政府组织的政策相关,但另一方面也与这类机构本身的力量较弱也有关系。

  2、虽然近年来这类组织的数量增长很快,但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与领域,而且相互之间还没有形成合力,使得本就稀缺的资源得不到整合而不能充分利用。例如相对而言,珠三角与北京地区这类组织较多,而且它们之间也建立了沟通与联络,但是还没有在具体的活动中形成紧密的合作。但是,走向合作也存在资金、人员与项目活动整合的问题,这对目前还主要依赖外部援助的这类组织来说有较大的困难。

  3、目前,多数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在人力资源上还存在工作人员(包括志愿者)流动性大、经验不足等问题。这一方面使得这些组织难以真正被服务对象(农民工)认可与接纳,从而损害了服务的效果,另一方面使得它们很难培养出的长期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人员。

  4、虽然依赖本土资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这类组织较好的选择。但是在农民工本身融入城市社区就很困难的外部条件下,作为服务于农民工的组织在与政府及其他组织(尤其是城市与输入地)的合作也将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这不仅需要外部环境的转变,也需要它们自身的努力。

  5、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目前仅限于社会团体与民非两种,尚未出现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基金会与慈善组织,而后者是向社会募集资源并对农民工进行援助的重要平台。这类组织的缺乏使得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上受到了限制。可喜的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2004年在这一领域的介入可作为这种发展方向的一个好的开始。

  五、小结与建议

  本文对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生长环境、发展轨迹、存在类型以及经验与挑战进行了的描述与分析。目前,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数量少、力量弱、抗风险能力差,但是它们的出现与发展却为中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积极的经验。为进一步促进这类组织的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利用本地(社区)资源的能力。一方面,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时应积极寻求政府部门与社区民众的帮助,另一方面后者也应认可并以各种方式支持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包括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向这类组织提供场地及资金等措施,等等;

  (二)成立全国性或地区性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或为它们服务的支持网络,如珠三角农民工服务组织协会等,以整合现有的资源;

  (三)组织对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鼓励这类组织从农民工中招收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以保持这些组织中人员的稳定并提升其人力资本;

  (四)成立援助农民工的基金会或慈善组织,对由于突发事件(如工伤、疾病、事故等)而处于困难境地的农民工进行救助。政府也可以考虑对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强制性地征取相关费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公共基金。

  参考书目:
  白南生、宋洪远等,2002,《回乡,还是进城?——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第163-172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刘伯红,2001,《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选自赵黎青主编《非营利部门与中国发展》273-278页,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
  潘维,2003,《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商务印书馆
  王名等,2001,《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俞可平,2000,《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选自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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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些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GDP 增长、与政府的积极态度呈正相关关系,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为日本学者冈室美惠子。请参见《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第59-60页。
  [2]有学者认为,农村基层行政机构与国家或中央政府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不仅是政府,而且是社会的一部分”。请参阅潘维著《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第16页。
  [3]请参阅:余晓敏著《香港中国女性联网》(http://www.help-poverty.org.cn/helpweb2/ngoyj/ngoyj19.htm)。另注:本文所有互联网引文的最后浏览日期均为2005年1月5日。
  [4]2003年初,笔者曾对国内研究农民工的十余位专家进行了访谈。部分访谈陆续发表在2003年《读书》杂志的第7期、第9期与第11期上。
  [5]对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下文亦有详细介绍,同时请参阅:《援助外来劳工:一个中国NGO 的梦想与困境》,《东方早报》2003年12月22日;邓雅莉、王金红著,《中国NGO 生存与发展的制约因素:制度与资源分析——以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为例》,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3届硕士论文。
  [6]工友书屋由几位农民工与大学生2003年8月在深圳开办,主要为农民工提供图书借阅、讲座、文娱活动等服务,成立时得到了香港乐施会的资助。详细介绍请参阅《打工仔大学生义务开设“工友书屋”》(深圳新闻网10月28日,http://www.sznews.com/n/ca600288.htm)。
  [7]大学生(社团)为农民工服务最早出现在1998年前后,例如,首都师范大学的“晨曦社”、北京师范大学的“农民之子”等。另外,很多大学生也参与到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中,例如本文中提到的“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的活动就有很多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大学生为农民工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为打工子弟学校支教、开展为农民工服务的活动(如募捐)等形式。
  [8]请参阅《关注农民工子女读书,希望工程启动助学进城计划》(中华网2004年1月14日,http://news.china.com/zh_cn/culture/edu/10000941/20040114/11604857.html )。
  [9]“小陈热线”主要为在青岛打工的人员提供公益性的维权咨询服务,包括法律、求职等方面,资金主要来源于主办者的个人工作收入。请参阅:《打工者开办个人维权热线3年聆听倾诉万余次》(新华网山东频道,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04-05/08/content_2091935.htm
  [10]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打工者协会与老乡会、气功类协会等并列,限制其登记注册。
  [11]德安打工者协会公开召开了成立大会,并选出了协会会长、副会长,通过了协会章程和一系列相关制度,主要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详细介绍请参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工者协会在闽成立》(中广网南昌5月9日消息,http://mail.tainfo.cn/~zhaoming/show.php?id=2726)。
  [12]请参阅:《珠三角:一年冒出10个NGO 》(《中国经营报》2003年12月23日)
  [13]尤其是近年来国家逐步取消了对外来人口的各种收费项目。
  [14]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村是一个本地居民不到1000人的沿海小村,但村里却有工厂29家,外来人口1500余人。2002年4月1日,外来人口协会正式成立,被定性为非赢利性、非政治性的群众组织,为外来人口提供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外来人口中已有1450多名成为协会的会员。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当地部门治安经费严重不足而“逼出来的尝试”。请参阅《外来工自治组织初现浙江瑞安》(《南方周末》2002年7月4日)。
  [15]该中心对全村外出的600多名农民工建立档案,进行全年跟踪服务。同时,向区劳动力市场推荐想外出打工的农民就业。请参阅:《首家村级农民工维权组织在株山成立》(《湖北日报》2004年5月20日)。
  [16]请参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17]2002年,内蒙古赤峰市妇联利用香港乐施会的资金在北京成立的为赤峰市在北京打工的农村女性服务的组织。下文将有详细介绍。
  [18]维权型组织的发展一方面与农民工对维权服务有较大的需求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境外资助组织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有关。
  [19]这也和目前没有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基金会或慈善组织相关。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基金会开始介入这一领域,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2004年实施针对的农民工子女的助学活动,这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开始。
  [20]对该组织的介绍本文主要参阅了《香港中国女性联网》(余晓敏,2002)与《“在这里我找到家的感觉”》(《南山日报》2003年3月6日,http://www.szns.gov.cn/szns_old/nsxw/nsrb/0303063.htm
  [21]对该组织的介绍本文主要参阅了它的网站,见www.nongjianv.org/club/dongtai/
  [22]对该组织的介绍主要来源于笔者对该组织的了解以及它的一些内部资料。
  [23]对该组织的介绍本文主要参阅了《北京“农友之家”里的河北民工》(《河北日报》2004年9月15日),同时笔者还对该组织进行了电话访谈。
  [24]本文的介绍主要来自于笔者对赤峰市妇联及该组织负责人的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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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8:5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社区项目招募12月-1月志愿者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社区项目招募12月-1月志愿者
作者:阿拉善SE…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更新时间:2005-11-22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是由100名中国企业家发起,2004年6月在阿拉善注册成立,致力于推动北方荒漠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
  为实现有志于环境保护的志愿者的理想,并通过实践向整个社会推广环保意识和社区发展理念,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从2005年9月启动志愿者平台项目,现第一批志愿者即将完成工作,现招募第二批志愿者6名,工作地点均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

  一、项目介绍
  召素陶勒盖、哈图呼都格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通过调整社区内人地关系和生产生活方式,保持原生态文化,达到生态保护与当地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目标。
  查汉滩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区发展项目、巴润别立镇生态农业村项目:在社区有限的资源条件下,通过种养结合,品种改良,技术引进等,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当地经济、生态与社区共同发展。
  浩坦淖尔嘎查社区发展与公共资源管理项目:通过项目活动干预,使当地人认识生态环境与人生存间具有的互动性和制衡性,促进社区内生的组织系统引领资源恢复与共管,沙化得到治理,社区得到发展。

  二、 志愿者工作描述
  志愿者须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项目点,协助项目官员工作,推动项目的正常运转,主要工作有:
  1、社区工作观察和记录;
  2、视频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协助项目官员和项目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根据自身特长,提供村民能力培训。

  三、志愿者申请条件
  1、具有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知识,对农村发展感兴趣,具备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技能,畜牧兽医、农业技术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能在项目地持续工作45天以上(具有特殊技能者,根据项目需要酌情调整)。

  四、项目保障
  1、往返交通费(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按硬卧标准,如乘坐飞机,则按k字头列车标准报销);
  2、项目地短途交通费;
  3、意外伤害保险(100元);
  4、生活补贴:
  (1)食宿补贴350元,含志愿者在项目点村民家的食宿费
  (2)日用品补贴100元
  (3)通讯补贴100元
  (4)野外工作补贴200元

  五、报名事项
  (一)申请者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简历:
  1、个人简历
  2、工作设想
  3、联系方式
  4、能够持续的志愿工作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二)报名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see_alxa@126.com
  2、 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1月28日中午12点
  3、 由于项目办工作压力较大,请用电邮报名,谢绝电话咨询,谢谢合作。

  最后,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对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支持与帮助!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项目部
  2005年11月12日

- 作者: ngo12315 2005年11月24日, 星期四 18:19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